16/05/2026
本會最新活動~歡迎大家來參與
事業單位調查小組成員之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課程/講座, -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 Online Registration Form 《職業安全衛生法》為強化雇主職場霸凌防治責任已於《職場霸凌防治準則》第十條規定「事業單位之調查小組成員,應接受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至少三小時」,以提升企業處理實務等專業知識,本課程以防治準則立法說明為...
本會以致力研究法、政令制定發展與推動法律普及,並加強國內外法令遵循及法制管理知識之交流、法令白話文工作等,使國人能夠精確且正確認識法律及其立法本意,共同重視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為宗旨
16/05/2026
本會最新活動~歡迎大家來參與
事業單位調查小組成員之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課程/講座, -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 Online Registration Form 《職業安全衛生法》為強化雇主職場霸凌防治責任已於《職場霸凌防治準則》第十條規定「事業單位之調查小組成員,應接受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至少三小時」,以提升企業處理實務等專業知識,本課程以防治準則立法說明為...
02/11/2025
活動名稱:114年度【 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程序與內部處理機制實務 】 線上講座
主辦單位:中華法令遵循暨法制管理交流協會
課程講師:勝綸法律事務所
本會於114年10月起共舉辦三場【 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程序與內部處理機制實務 】 線上講座,本次課程採用線上軟體方式執行,打破以往實體課程之區域及人數限制,三場共計約600人共同參與,打破以往辦課之人數紀錄~
課程講師本會特邀勝綸法律事務所三位律師擔任講師,勝綸法律事務所深根勞動基準法,不論是專業程度及經驗實務上都具相當水準,並深受政府機關及各大行業肯定,課程後之學員迴響更是異常熱烈~許多學員詢問是否會再舉辦此類課程?
藉此說明,年度課程尚未明確,故無法回復學員,如有確定將會另行公告,敬請留意~
02/10/2025
🌍【2025年10月 勞動即時充】
💥 強迫勞動 = 國際貿易風暴!
國際供應鏈對「強迫勞動」的審視正日趨嚴格,
一旦被點名,企業將面臨龐大貿易風險與品牌衝擊。
企業該如何面對?台灣的企業又該如何調整?
📌 本場次重點:
✔ 巨大集團案例剖析
✔ 企業如何因應國際壓力?
✔ 勞動部強迫勞動 11 指標
✔ 颱風天上班:雇主該不該付計程車錢?
✔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與年資計算爭點
✔ 身心障礙勞工案例:勸誘離職的法律風險
🎤 主講人:所長 邱靖棠律師
📅 時間:10/8(三)19:00
📡 線上直播:👉 連結請看留言區👇
👉 不只是勞動法,更是攸關國際貿易的重大挑戰!
快來鎖定直播,一起掌握最新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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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勝綸法律團隊」核心專業:
✅ 人資勞務制度規劃建置
✅ 勞資爭議處理(法顧規劃、訴訟評估、教育訓練、專案合作)
📞 洽詢請聯繫:
勝綸法律事務所(02)2542-6860
林柏成特助、方一昕業務副理
或加入勝綸Line官方帳號
23/08/2025
📣📣號外號外📣📣
還在煩惱搶不到職場不法侵害課程名額?還在埋怨課程不在您所在的縣市開課?聽到您的心聲,特別舉辦線上課程,不僅名額多,還打破區域限制,讓您能有更多機會可以參與~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職場不法侵害線上講座
鑒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層出不窮,授課邀約不斷,然而實體課程往往因人數及區域限制導致報名不易,故擬定開辦線上講座課程,期盼以線上授課方式讓知識傳達可以無遠佛界。將於10月起共開辦三場線上講座,每場可參與之學員數200人,且不受區域限制,促使更多學員能夠參與課程。
主辦單位:「中華法令遵循暨法制管理交流協會」
課程講師:「勝綸法律事務所」
課程場次如下:
10月18號(六) 09:00~11:00 李柏毅主持律師
10月23號(四) 14:00~16:00 程居威主持律師
10月30號(四) 19:00~21:00 邱靖棠律師/所長
★每人僅限擇一場次報名
★場次名額:200人
★線上程式:Google Meet
★課通知將於每場次前一週寄送通知,課程連結於前一天晚上寄送連結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XQZ9Gg
★★★講座主要提供於職場一線服務之同仁參與,非一線服務之同仁請勿報名參與,謝謝
★★★課程一切活動最終決定權由 中華法令遵循暨法制管理交流協會 決議
#勝綸法律事務所
23/08/2025
17/11/2024
「律師來啦!勞動法短片知識天天學! 訂閱分享贏大獎!」 活動辦法請至:https://www.facebook.com/shenglun2018/?locale=zh_TW或Facebook搜尋:勝綸法律事務所
16/10/2024
資方可以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解僱受調職後拒絕報到的勞工嗎?
一、案例事實:
勞工被公司調職,主張調職不合法,拒絕到新單位報到,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公司認為勞工拒絕到新單位報到,已屬曠職,於是沒等勞資爭議調解程序結束,就以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為由,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解僱勞工,但公司還在調解期間就解僱勞工,是否有什麼違法疑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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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綸專欄】資方可以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解僱受調職後拒絕報到的勞工嗎?-中華法遵協會的部落格|痞客邦 一、案例事實: 勞工被公司調職,主張調職不合法,拒絕到新單位報到,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公司認為勞工拒絕到新單位報到,已屬曠職,於是沒等勞資爭議調解程序結束,就以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為
15/10/2024
必須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情節重大,勞工才可以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嗎?
一、 勞工到職後,發現雇主高薪低報,於是主張雇主有違反勞工法令,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並請雇主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是,雇主則認為自己只是不小心高薪低報,且對勞工造成的損失金額不大,勞工是小題大作,所以拒絕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難道只要雇主違法的情節輕微,勞工就無權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進而請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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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綸專欄】必須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情節重大,勞工才可以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嗎?-中華法遵協會的部落格|痞客邦 一、 勞工到職後,發現雇主高薪低報,於是主張雇主有違反勞工法令,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並請雇主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是,雇主則認為自己只是不小心高薪
14/10/2024
雇主對職災勞工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後,勞動契約是否因此消滅?
一、案例:
A勞工發生職災後,歷經兩年的醫治後仍未痊癒,持續治療中,而且不符合勞保條例的失能給付標準。A的雇主因為考量到A無法再進行原本的工作,且公司內都沒有其他適合的工作可以轉調,便思考依照勞基法第59條第2款但書規定,對A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後,是否表示雙方勞動契約直接消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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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綸專欄】雇主對職災勞工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後,勞動契約是否因此消滅?-中華法遵協會的部落格|痞客邦 一、案例: A勞工發生職災後,歷經兩年的醫治後仍未痊癒,持續治療中,而且不符合勞保條例的失能給付標準。A的雇主因為考量到A無法再進行原本的工作,且公司內都沒有其他適合的工作可以轉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