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26
臺北人權歷史與城市空間研習營|20260425演講|戰後臺灣的軍事審判與白色恐怖|林政佑老師
#軍事審判官是協力者還是體制下的無奈者?
演講一開始老師提出了這個問題,有學員認為或許軍事審判官是不得已而為之,但還是成為了協力者,應該負起相對的責任;也有學員認為可能有些人在既有壓力下已盡可能將判決結果降至最輕,是否為協力者還需更多資料佐證。老師希望大家不要直接下定義,可以打個問號好好思考。白色恐怖相對於二二八事件的法外鎮壓,基本上屬於透過軍事審判的方式來進行鎮壓,因此了解軍事審判有其重要性,但我們無法回到當時,只能透過留下來的資料去了解與認識,所以對於檔案中的陳述方式要特別注意,也要與非官方資料相互參照,了解各自的侷限。在政治檔案中,可以看到偵訊調查(被告被傳喚、問話,最後畫押的紀錄)、審判(判決書)、核定(判決送至總統府,可能遭到更改)、執行等階段的公文,了解各階段與制度可幫助我們掌握相關人士的判斷與行為是否合法。
#對日常生活的反思
老師接著說,思考軍事審判官與統治者扮演的角色與責任除了是轉型正義常見的問題,也可以讓當代的我們思考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問題——當處在權力不對等的情形,你的意見與上司不同時會如何進行主張?例如軍事審判官跟總統意見不同時,我們該如何期待軍事審判官應採取的行動?另一個則是該如何認定事實?過去在政治檔案的判斷多依據供述證據,但只依他人講的東西就構成犯罪事實在當代的我們看來自然難以接受,這就值得我們思考在生活中,面對資訊的處理,如何建立正確的識讀觀念。
#轉型正義是以今非古嗎?
老師以「刑求」舉例,口述資料能得知當時有出現這樣的行為,詢問當時是否有容許刑求的法律存在?得出的結論是當時有禁止不當訊問的概念存在,但會以鑽漏洞的方式進行。老師接著說轉型正義會有以現代價值批判過去的情形,但要注意過去有過去的制度存在,刑求在當時基本上已被認為是不能做的事情,只不過規範與期待上是一回事,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要釐清過去的規範體系,就要釐清制度的「應然面」與「實然面」,制度本身的理念與行動者操作制度的實際作為要分開探討。
#軍事審判與普通司法審判的差別
跟政治無關的普通司法審判原則上不會被總統府(行政權)介入,軍事審判則有向上呈報的規定;軍事審判採速審速決,如此會造成私刑動用或冤案。台灣省議會曾要求將軍人、匪諜、搶劫以外的案件回歸到普通審判,由此可看出在1950~1960年代,已有出現長期戒嚴之必要性的疑問;並且對於陸海空軍審判法沒有關於辯護權的規定存,被告權益沒辦法獲充分保障,也有疑問。
#1956年前——陸海空軍審判法
陸海空軍審判法源自北洋政府時期1930年仿造日本1880年代陸軍治罪法的陸軍審判條例,有趣的是不仿效1921年的軍法會議法,含有被告人權保障和司法獨立的進步元素。後經國民政府修訂在台灣施行,包含軍事審判的組織架構、審判程序、管轄範圍。日本在陸軍治罪法時期,軍法權同屬於君主統治權作用的司法權,使軍事審判直接與君主權力掛勾,此觀點影響中華民國將軍事審判視為統帥權延伸,而非獨立司法權。陸海空軍審判法亦有遭到幾點批評:首先是程序法與組織法混淆,軍法會審屬法院組織,與審判程序應有區別;1930年代已有學者主張在各省設固定的軍法院,取代隨軍流動的軍法處,增加司法穩定性與專業性;再來是辯護制度的缺失,軍審強調軍紀服從,但辯護權是基本訴訟權利,不應剝奪;最後是核定程序繁重,造成行政負擔。還有再審範圍狹隘、用語混亂、審檢職權未分、缺乏軍事檢察官制度的進一步批評。50年代初期,「軍事案件辦理注意事項」出現,為軍事審判人員提供具體指導,其中特別強調證據調查的重要性,對早期軍審過分依賴自白提出糾正。此一文件出現反映軍審制度開始向規範化、程序化的方向發展,也是軍事審判形式上逐步納入法治軌道的重要標誌。
#1956年後——軍事審判法
軍事審判法繼陸海空軍審判法於1956年頒佈實施,標誌軍審制度的重要變革,在程序正義和被告權利保障有所進步,如增強辯護制度、改善證據調查程序等。軍事審判法的修法契機在於1954年發生軍法局長貪污事件,軍事審判的不公開讓其能夠上下其手,也讓民眾質疑軍審的公正性;另一個原因則是來自外國的壓力。修法重點有承襲簡易規程,仿自普通法院組織法;軍事法庭獨立行使審判權;統帥的核定權限依舊在,但規定判決最終決定權仍屬軍事法庭等,無論如何,有注意到美國統一軍法規定,認為核定應只能減刑。然而,從雷震案與馬正海案可知,蔣家父子對判決結果仍有相當大的話語權,統帥與軍事法庭之間仍存在角力拉扯的關係。
#總結——針對「行為」去探討和追究,而非「個人」整體
即使是真正的共產黨員,可以毫無懸念的是用這一套制度(軍事審判+懲治叛亂條例)嗎?老師認為除了是否程序正義外,當代的我們也可能面臨共諜或國家滲透,因此須對立法論進行反思,過度強調重刑是否有幫助?可以達到嚇阻效果嗎?是否有其他方式替代或補償等。陸海空軍審判法留下許多曖昧不明的空間使行政權能夠介入,後來的軍事審判法雖然制度相對健全,但實踐上仍有缺陷。回到最初的問題,該如何評價軍事審判官?老師認為應該要看他如何進行審判,以及軍法官是否認為這是惡法、是否有辦法抵抗核定制度,都是值得考量的問題點,在為他們冠上協力者或加害者的標籤前,可以先分析他們參與每個軍事審判過程中的行動與表現,責任的討論應著重行為,而不是直接連結到人格。釐清真相與責任追究固然很重要,但也不要忘記轉型正義和解共生的目標。(伊琦)
#臺北人權歷史與城市空間研習營
#國科會歷史學人才培育計畫
26/04/2026
#尹嚴學長教我台灣史
張尹嚴老師「政治檔案解讀的眉眉角角」(2026/4/25)
#各組案件概述分享:許金玉、許強、李漢湖
本週是小組中間報告及實體討論時間。課程一開始,各組學員分享案件的時間軸、人物網絡,以及審判流程,並提出在解讀檔案中遇到的困難。
首先,負責許金玉案件的學員以偵訊、提訊,及審判等流程進行講解,特別提到檔案與藍博洲《春天:許金玉和辜金良的路》當中的內容差異,以及解讀時較困難的部分,包含字跡的辨別、移送監獄的過程梳理等。
其次,在許強的案件中,學員們探討了許強自白書中的內容,當中包含許多對政府、醫學院體制的「失望」,以及當時的臺大校長傅斯年對於郭琇琮、許強等人被捕後的態度轉向,並提到許強之妻許順娣曾多次與親屬聯名呈請保釋,但在保釋無果且許強被執行死刑後,其家屬財產亦遭清算。
最後為李漢湖案,學員們討論到機務段書記許欽宗被捕後衍生的詐騙案,以及明朗俱樂部的組織架構、成員等,困難點則在於偵訊筆錄說法分歧、運用人員的角色詮釋,以及明朗俱樂部與共產黨間的關聯等。
#檔案解讀上的困難與解方
尹嚴老師對於上述的疑問與困難點提供了一些回答與建議。在許強的案件中,學員們提到同樣參加臺北市工作委員會的翁廷俊為何未被判刑。尹嚴老師則說明此情形發生通常源於兩種狀況:第一為情治單位的考量,像是在蘇東啟案、臺灣再解放聯盟的案件中,情治單位會考量到是否與涉案者有關的人都需逮捕,以及逮捕的範圍若擴大到縣市首長時,要如何做出取捨;第二為當事人選擇自新或自首, 尹嚴老師特別提到兩者的差異在於時間點,自首是尚未被逮捕前自動投案,自新則是被逮捕後進行,而翁廷俊即是因為自首而未被判刑,但日後仍被當作可疑份子考管。
#總結:口述歷史與檔案的對照
課程後半段,尹嚴老師提醒大家在案件整理上的注意事項,第一,人物關係需從大方向開始整理,先分類每個人在案件當中所屬的區塊;第二為政治案件的特性, 在整理人物關係時,不應全按照情治單位的邏輯,而是需與口述資料進行對照, 例如在蔡焜霖的口述中提到判決時所遇到的同案人員都是互不認識的,而陳景通也提到,同案的人並非同一讀書會的成員,顯示出在政治檔案產生過程中的衝突性。
最後,尹嚴老師說明產出成果時的注意事項:要透過人物關係建立故事的主軸, 以避免侷限在政治案件的框架中,以及透過時間表的梳理來說明案件脈絡,並適時補充相關的延伸案件與人物,以建立完整的敘事。(怡珊)
#也要謝謝兩位助教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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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歷史學人才培育計畫
24/04/2026
【114-2|戰後臺灣的國家形成:從遷佔者國家到本土國家|陳佳德|張炎憲臺灣史新銳學者講座|20260417】
講者陳佳德,目前是中研院臺史所博士後研究,研究專長為戰後臺灣政治史、戰後臺灣文化政治等。期刊發表數篇,分別為〈臺語電視節目的起落--電視語言政策的轉變(1959~1976)〉、〈1970年代黨外本土意識與族群動員的形成:以臺語問題為中心(1972~1978)〉等。
#1950年以後中華民國:遷佔者國家
國家定位上,以臺灣為主體國家,承襲原先中國的國家體制,而中央政府和臺灣省政府是相互重疊。由外省人掌握大部分中央政府職缺,而臺灣人則被排除在中央政治權力核心之外,形成族群二重結構,並無制度的流通管道。
#1969年蔣中正本土化改革
1950年臺灣省議會開始批評省籍歧視,加上臺灣社會省籍矛盾持續累積。在1969年舉辦增補選,當時國民黨開始壓制外省人競選,國民黨中央開始任用臺籍本土菁英,藉此來打破半山壟斷。改革過後,臺籍立委依然不多,甚至在國民黨中常會僅兩位中常委及七位中央委員是臺籍。
#1972年蔣經國第一次本土化改革
此次改革增加國民黨臺籍中常委席次、增加行政院臺籍閣員、臺灣省主席由臺灣人出任、舉辦增額選舉等。進行有限度改革,此後未增加行政院臺籍閣員、重要部長不能由臺灣人擔任,臺籍菁英能否被提拔,全憑蔣經國個人意志。講者對於本土化起點論述不同於王振寰、若林正丈,則是認為1972年並非本土化轉型起點,中壢事件亦是轉型開始。
#1979年蔣經國第二次本土化改革
1979年國民黨臺籍中常委增至九人、1980年擴大增額選舉,國民黨提名方式改變,並充分動用地方菁英壓縮黨外空間,重整與擴大與臺籍菁英同盟,使得國民黨對地方菁英控制力下降。1981年省議員及縣市長、1983年增額立委(黨外得票率突破23%)、1985年省議員及縣市長(國民黨得票率重挫)、1986年增額立委選舉、1987年7月解除解嚴(白恐嚇阻下降)、1987年大陸代表制問題,由蔣經國提出,蔣一開始是拒絕全面改選,甚至國民黨臺籍立委公開批評國民黨政策。11月臺籍跟外省籍立委,對此事壁壘分明,後來蔣經國放棄大陸代表制,使得法統體制無法存續,讓族群二重結構開始解體,1979年到1986年,僅六年時間,進行七次改革,可謂是連續性改革,實質上達成國民黨政府權力結構本土化。
#遷佔者國家解體與權力結構改組
1988年1月蔣經國逝世後,集思會成立(呼籲國民黨臺灣化),1989年3月國民黨臺籍菁英逐漸掌控國民黨秘書處、政策會、立委黨部。二月政爭讓國民黨省籍對立達到高峰,最終由國民黨臺籍菁英取得主導權。
#1990年代政治本土化(國家體制)
國家體制分成四次修憲,四次修憲後,讓國家體制與國家要素相互融合。而原本的國家體制是以中國進行設計,去中國化後,讓國家要素符合臺灣的實際情況,讓原本遷佔者國家轉型有憲政基礎。講者認為1997年大致完成國家體制的本土化。雖有第五、第六、第七次修憲,但是這三次修憲並未更動國家體制,至於變動項目是單一選區兩票制,是選制改變,而非改變國家體制。
#1990年代政治本土化(政治權力結構)
1993年李登輝黨政人事:第二屆立法委員就職,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下台。講者從檔案中,發現原先郝不想要下台,促使郝柏村下台的政治力量,不只是有民進黨,還有國民黨的臺籍菁英。這些國民黨的臺籍菁英在1993年逐漸掌握黨權,而外省菁英則是傾向和平轉型。1997年李登輝黨政人事:蕭萬長內閣(第一個臺籍人士佔多數內閣)、1997年臺籍國民黨中常委接近七成,外省籍僅三成。
2000年唐飛內閣:他的內閣完全符合人口族群比例,並符合四大族群的人口比例後來陳水扁、馬英九政府閣員非常重視要符合族群人口比例,不要偏離太大,2000年完成政治權力結構本土化。
#總結
講者認為這個本土化結果,有些人滿意,有些人不滿意,每個人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是客觀事實是1997年之後,都沒有變動過,形成現在臺灣的國家體制。透過這場演講,讓我們知道講者不同於過去研究者論述,臺灣政治轉型不只是從外部、強人、經濟決定論來進行切入,而是提出本土化的概念,讓我們能夠重新去思考臺灣傳統政治轉型的三大解釋之外另一種概念的可能性。講者不只是從戰後臺灣本土化歷程來進行詮釋,也嘗試透過戰後文化政治的視角,進一步去解釋文化清洗、文化統合、省籍矛盾、群眾運動等,讓我們重新去理解與審視戰後臺灣國家形成的課題。
(奇益)
23/04/2026
【114-2|2026【三連講堂】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師大台灣史研究所、師大歷史系|「日本時代台灣的信用組合與地方金融網絡:以高雄中洲、興業信用組合為例」|郭婷玉|20260410】
#三信檔案
這場演講的主題即是郭婷玉老師博士論文的研究內容,他提到自己很幸運能取得珍貴的「三信檔案」作為研究的主要材料,三信的前身一開始是1917年設立於高雄旗津半島漁村中洲庄的中洲信用組合,1926年因虧損與有地緣關係的鹽埕地區改組為興業信用組合,戰後更名為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檔案規模約一萬頁,包含1918-1950年代的會議紀錄、財務報表、公文等信用組合的活動紀錄。
#臺灣的信用組合制度是怎麼來的
歐洲為了因應資本主義對地方農村經濟的衝擊,發展產業組合制度,地方人士集合資金力量,幫助農村生產。日本後來將此制度加以轉化,將民眾間的組織轉化為由上而下的管理,以利控制地方社會的經濟秩序。由於臺灣銀行的報告,1913年臺灣產業組合法制化,解決銀行在資金、審查能力的不足,也補足民眾小規模周轉的金融管道,地方產業能因應新式生產方式集結資金,相互支援,商業者也有穩定經濟來源,促進新興商業地區興起。
#信用組合的便利性
戰前臺灣信用組合設置的地點與家數比銀行更廣泛,除了民眾更容易利用,借貸門檻也比銀行低,跟銀行借錢需要用高價值的抵押品借大額款項,跟信用組合借錢只要交一筆小錢成為組合員,就能在需要的時候借到需要的金額;且信用組合放款數目不大,客群較多,因此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比銀行低;在建立於地方社會,易於了解人際網絡的基礎下,對借款者的信用評定更有掌握,能降低借款風險。
#戰時經濟中的信用組合
在戰爭期間,信用組合原先為了支援日常金流,以及供地方人士發展產業的資金轉變為配合政府動員,供給軍事活動,擴充生產力,例如借款給農事實行組合;也要抑制非生產資金借貸與消化國債,並協助推動國民儲蓄運動,將資金集中用於政府動員,此時民眾若去提款,會被視為「對時局認識不足」。此時的興業信用組合一面配合政府政策,順勢壯大規模,使其能在戰後持續運作。
#信用組合的多面性
講者總結,信用組合是基層金融網絡的重要角色。作為地方金融組織,信用組合是銀行金融與民眾的中介者(銀行提供信用組合資金,信用組合再提供給民眾),也是有力者的人際網絡匯集地;戰時是地方社會納入總動員體制的執行者,到戰後很長一段時間持續影響地方經濟與派系形成。(伊琦)
23/04/2026
【114-2|2026【三連講堂】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師大台灣史研究所、師大歷史系|「商業網絡中的非人因素:二十世紀初期台南與長崎的海產貿易」|蔣濶宇|20260327】
#商業網絡中的非人因素
日治時期的台灣,受到現代國家帶來的科技與制度影響,商業貿易行為也逐漸走向近代化。然而,就在人類對於自己商業活動掌控程度越來越高時,居然有非人因素介入其中來搗蛋!?
由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師大台灣史研究所、師大歷史系共同主辦的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第三場次,邀請到了中研院台史所蔣濶宇博士,從出身金門的郊商──泰益號留下的長崎泰益號文書,來看當時長崎與台南之間的海產商業貿易如何進行,又遇到了什麼非人因素阻礙。
#近代化的商業貿易
透過互信與私人間的友誼,1910年代長崎的泰益號與台南的金源益商行建立了緊密的海產貿易關係。在電報技術的引進,兩地的商人得以更加迅速地掌握產地價格;輪船的出現,讓日本海產銷往台南的穩定度、運送速度提高;現代化的金融系統提供的信用與擔保,也讓相隔上千公里的兩地交易更加有保障。
#非人因素也能讓穩定的友誼翻船
儘管傳統郊商透過運送與情報交換技術,大幅提升的交易的能動性,融入現代化的商業活動之中。但貿易活動中不可控的非人因素,卻讓靠著人情建立的緊密情誼說翻臉就翻臉。在蔣濶宇的研究中,這個非人因素就是「細菌」!
由於當時的海產保存技術不佳,加上台南天氣炎熱,往往讓長距離輸送的海產大比例腐敗毀損,不明就裡的商人一開始還將過錯推給小偷或賣方詐欺。
儘管後來透過防腐、裝箱、縮短航運時間來改善海產的輸送條件,但不可控的非人因素卻也為原本互信的貿易關係產生裂痕。
(彥翔)
22/04/2026
張尹嚴老師「如何讀政治檔案:政治檔案入門導讀與實作討論」(2026/03/28)
#尹嚴學長教我台灣史
#政治檔案不僅是威權時期壓迫者的紀錄,更是維繫威權體制的工具。
尹嚴老師這堂課最核心的前提在於:歷史研究絕非為了挖掘檔案中的「八卦」。確立了這個前提,我們在判讀政治檔案,尤其是充斥著花邊瑣事、誇大不實與矛盾之處的監控紀錄時,才不會落入威權體制預設的視角。
我們必須反思檔案生產的脈絡,追問這些紀錄究竟是由何人、何種機關所建構,以及他們為何選擇這般陳述。
#怎麼理解一份公文?把自己想成寫它的那個人
尹嚴老師分享了他自己的思考習慣:「如果我是當時寫下這份公文的人,我心裡在想什麼?」
以二二八事件期間為例,同一個地方(太平山、南澳鄉)發生的事情,行政機關(鄉公所)的晨報寫「查無不良影響」,保密局的電文卻寫「首腦暴徒」、「勾結高山青年」、「恐縱容後患,請示派兵覆滅」。
同樣一件事,為什麼兩個機關的回報會大相逕庭?
因為每個機關都有自己的「機關理性」:鄉公所的公務員認識的都是自己的親戚同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保密局則要向上級表現績效,手上的情資又不完整,自然容易誇大。所以在讀每一份檔案之前,都要先想:這是誰在說話?他為什麼要這樣寫?
#認識四個情治機關,讀檔案才不會迷路
尹嚴老師建議,至少要認識以下幾個單位:
國防部保密局:1950年代最為活躍,負責國內保防與白色恐怖早期案件的偵辦,後來改制為情報局,轉向對外情報工作。
調查局:國民黨黨務系統出身,負責國內保防,現隸屬法務部,也就是現在查逃漏稅、金融犯罪的那個單位。
台灣省警務處:地方警察體系,通常協助上級機關執行逮捕,在政治案件中位階相對較低。
警備總司令部:戒嚴體制最核心的機關,負責國內針防與戰爭動員,前身是保安司令部(1949–1958),直到1992年才裁編。特別提醒:警備總部的人全部都是軍人,不是警察,請不要再說「警察治國」了!
#找不到機關資料怎麼辦?去找「沿革史」
想搞清楚某個機關的組織沿革,尹嚴老師推薦去找各機關自己出版的組織史(沿革史)。例如《警備總部與國家》,是警備總部裁編前的任務總結報告,裡面有詳細的組織架構與歷任主官。
使用時要注意兩件事:寫組織架構的部分相對可信(自己最清楚自己怎麼運作),但寫績效自我表揚的部分要保留懷疑。尹嚴老師就發現,某本沿革史聲稱政治犯監控做得非常有力,還舉了五個例子—結果五個全都不是靠監控抓到的。
#讀筆錄,先建時間軸,再看人物關係
政治案件的偵訊筆錄,最重要的入門功夫是建立時間軸:什麼時候開始偵查?誰先被捕、誰後被捕?什麼時候起訴、什麼時候執行?沒有時間軸,就很難看出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讀筆錄還有幾個實用技巧:
1先看時間最晚的那份,它通常是最完整的整合版;再看最早的那份,了解偵查是怎麼啟動的。
2筆錄是「製作」出來的,不是現場真實還原。書記官寫了幾個小時後字跡會越來越亂,開頭工整的字可以拿來當辨認基準。
3注意卷宗的附件關係,一份報告後面夾的照片或附件,在數位化後往往看不出原本的連帶脈絡,務必回到原件確認。
此外,也要記得:不是所有政治犯都被刑求。有人因人數太多沒被細問,有人因其他人的供詞已完整而直接蓋手印;也有像許強這樣,筆錄裡從頭到尾振振有詞、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的。筆錄的史料價值,就在於它仍記錄了一部分真實—情治機關就算知道裡面有假,也需要這些陳述作為辦案線索。
#檔案不一定為真,但也不一定全假
尹嚴老師分享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受難者A的供詞裡出現了B的名字,白紙黑字,但B本人卻一再堅持A絕不可能出賣他。研究者反覆核讀,一度幾乎要說「你就是讀錯了」—但後來在另一份獄中監控報告裡發現了真相:A在獄中把B的消息告訴了一名臥底,臥底立刻回報警備總部,警備總部拿去套問A,B的名字就這樣出現在A的「供詞」裡。A從來沒有出賣B。
一份檔案寫的事情,可能只是歷史的片段,而不是事情的全貌。
#最重要的事:檔案使用的倫理
今天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提醒。
政治暴力的創傷不只發生在當下,它延續到受難者的一生、延伸到二代、三代。尹嚴老師坦誠分享了一次田野訪談中有人不小心提及監控檔案內容,當事人臉色瞬間垮下來的經驗—那個當下讓老師銘記在心。
所以請記得:
1不要把八卦心態帶進研究,看到花邊就去問當事人。
2檔案裡對某人的負面描述,很可能是情治機關刻意為之的人格毀損策略。
3不要比較受難者遭遇的輕重,「只被關五年」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是一種傷害。
4沒有人有義務為了你的作業或研究承受這種傷害。
#總結:政治檔案怎麼讀?
尹嚴老師建議的心法:
把自己想像成寫公文的那個人→理解機關理性→建立時間軸與人物關係→從脈絡判斷可信度→與口述史料相互比對→始終保持對當事人的倫理意識
這條路很長,但只要開始了,就會慢慢看懂那些在時代裡留下來的字跡。(家和)
#臺北人權歷史與城市空間研習營
#國科會歷史學人才培育計畫
19/04/2026
吳俊瑩老師「蔣介石如何打造威權獨裁體制與文化霸權」(2026/3/28)
#政治檔案背後的政治制度及威權體制是如何形成的?
政治檔案是國家運作時的正式文件,其寫作及視角是有意調整留下的。但透過蔣中正、蔣經國以及有關人士的日記與書信,可以更鮮活地認識到他們看待其他人物以及事件發展的真實觀點,如何引領他們進一步進行某些決定。
#戰後台灣政治史的觀察視角
● 國家視角:國民黨作為外來統治者,如何統治台灣。與殖民體制不同的是,殖民體制是要控制新領土,而戰後國民黨則是「反攻體制」,除了控制新領土,還需集結更多軍警力量,以國家暴力壓制異議者、反抗者。
● 社會視角: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抵抗史、抗爭史的書寫,多以政治案件為中心。
● 制度視角:美國等國際因素、憲政體制、司法與軍法、黨務和情治系統怎麼互相配合。值得注意的是,外省人來自三十幾個省,來台之後是透過什麼制度被整合成統治核心。
#「黨治」與「訓政」體制在台灣的延續
國民黨本來就有孫中山提出的「訓政」構想,也就是黨領導國家,先由國民黨以黨治國,再走向憲政。 戰後接收台灣後,1945 年 10 月 25 日到 1947 年 12 月 25 日憲法正式實施之前,台灣實際上是在這種訓政架構底下運作。形式上,中華民國是憲政體制,實際上則是「訓政體制的延續」,黨政一體。
#1950–1952 年「國民黨改造」
改造的方向,就是要把國民黨從一個鬆散、有派系競爭的政黨,變成以領袖為中心的強人式黨國體制。
情治系統和軍隊控制是這套威權體制的另一個重點。1949 年 1 月 21 日蔣介石宣佈下野之後,蔣經國進入總裁辦公室,開始插手黨務。
軍隊部分,國民黨來台後,把原來帶來的部隊「中央化」,拆散地方勢力;同時,學習蘇聯的政工制度,在軍隊內導入政工幹部,讓軍隊不能獨立於黨之外行動。
#強人政治的制度鞏固:「動員戡亂體制」在形式上,中華民國在 1948 年行憲並選出總統,但蔣介石認為憲法給總統的權力不夠,於是進一步設計「動員戡亂體制」,在法律層面再集中權力。動員戡亂和戒嚴不太一樣,戒嚴偏重軍事管制,動員戡亂則是把總統權限擴張成可以設置各種戰時或非常時期機構、決定國家大政方針。
#黨機器深入地方並從國家獲得財源
在統治地方的方式上,作為一個外來統治的政權,國民黨在台灣缺乏社會基礎,因此透過創造各種「租金」與特權,讓地方與社會各界的人來尋求利益交換,形成「你靠我吃飯、我靠你動員」的關係。
而要讓這個黨機器運作,必須有穩定的財源,就仰賴「黨產」以及「以政養黨」的方式。政府直接撥給黨的財產(包含接收的日產)、黨營事業的低利貸款,以及以「政權行使費」名義撥給,黨務經費有高比例是直接列入政府預算。
#蔣介石的文化霸權
國民黨當局認為台灣人缺乏「祖國」概念,把這視為 228事件的原因,因此戰後不只是在政治上建立威權制度,也在文化上重建「中國」想像。 1960 年代開始,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愈來愈不穩,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在內部搞文化大革命,國民黨為了證明自己才是「中國的正統」,推動「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並成立中華文化總會等機構,強調中華文化與反共的正統性,同時壓抑台灣在地文化,把台灣文化放在次等位置。
#回顧簡摘
戰後蔣介石將國民黨重組為「領袖中心」體制,使台灣實質延續黨政一體的「訓政」邏輯。1950年代改造透過黨產、情治與軍隊黨化,將黨機器與國家資源緊密綑綁。同時藉由文化復興與教育政策建構「中國正統」合法性,壓縮台灣文化經驗空間。總的來說,蔣介石的威權體制不只靠暴力,更是制度設計、資源分配與文化霸權共同運作的結果。
紀錄:李盈萱
#臺北人權歷史與城市空間研習營
#國科會歷史學人才培育計畫
02/04/2026
【 #徵稿公告】📝 2026國家鐵道博物館學術研討會:鐵道技術的保存與轉化
「2026國家鐵道博物館學術研討會:鐵道技術的保存與轉化」即日起徵稿,邀請關注鐵道研究、技術史、文化資產與博物館實踐的研究者投稿參與。
🚂 本次研討會將延續歷年鐵道文化論壇的累積,以博物館作為跨域對話平台,整合近年檔案、技術文件與社會文化史的調查成果,並以臺北機廠為核心場域,持續開展鐵道技術保存與轉化的學術對話。
本次徵稿子題如下:
📍 鐵道技術的保存
📍 鐵道歷史與文化
📍 鐵道場館的經營與實踐
📍 鐵道文化資產的保存修復與應用
重要期程:
🔸 摘要投稿截止:2026年5月30日
🔸 摘要審查結果公告:2026年7月31日前
🔸 全文繳交截止:2026年10月19日
🔸 研討會日期:2026年11月30日、12月1日
投稿請備妥 500 字中文摘要、至多 5 組關鍵字及投稿申請表,並以 Word 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2026年國家鐵道博物館學術研討會投稿_姓名」✉️
詳細徵稿資訊與投稿方式請至官網最新消息:https://www.nrm.gov.tw/News_Content.aspx?n=3307&s=253094
#國家鐵道博物館 #學術研討會 #鐵道研究 #文化資產 #臺北機廠
27/03/2026
【114-2|熱蘭遮堡與台灣第一座世界級倉儲物流中|陳瑢真|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20260320 】
#熱蘭遮城的空間演變:從城堡到物流中心
◾非一日之功的建設:熱蘭遮城並非依照單一藍圖一次到位,而是根據防禦與商務兩大需求的平衡,歷經 20 餘年、一步步擴張而成。
◾空間結構的秘密:城堡呈現奇特的雙層結構(上層軍事、下層官署與倉庫),「倉庫建設」是驅動城堡樣貌演變的核心動力。
◾選址考量:荷蘭人選擇大員而非赤崁,主因在於大員具備制高點利於防禦,且當時赤崁周邊原住民較多,開發風險較高。
#轉運站觀點的翻轉:17 世紀的倉儲物流中心
◾不只是轉運站:過去學界常稱台灣為「轉運站」,但講者認為其運作更接近現代的「倉儲物流中心」。
◾精準的訂單管理:大員商館並非盲目收貨,而是根據巴達維亞總部或各地的「需求單(訂單)」進行採購預估,包含品項、單價及在日本銷售的預期利潤。
◾跨境整合運作:台灣扮演整合中國、日本與東南亞物產的角色,將生絲、瓷器、砂糖等貨物重新包裝、加工後轉運至世界各地。
#物流作業實務:包裝與成本管理
◾嚴謹的品管與收貨:收貨流程包含檢查有無夾雜雜物(如瓷器滾動測試聲音)、稱重劑量、換算貨幣(荷蘭盾)入帳等程序。
◾「重新包裝」的價值:
砂糖:為防潮與長途運輸,會將中國運來的糖重新裝入木箱。
生絲:利用日本運來的杉木板在大員製作箱子,保護高價生絲再運往日本。
◾出貨成本意識:出貨成本包含人力、包裝材料、接駁與損耗率(如砂糖融化、瓷器破損)。高價品(生絲)包裝精良但成本占比低,低價品(糖)包裝成本占比相對較高。
#全球史脈絡下的台灣定位
◾大航海時代的交集:荷蘭人在台灣落腳,受限於明朝海禁與葡萄牙人佔據澳門。台灣因此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連結日本銀礦與中國物產的黃金關鍵點。
◾早期現代性的體現:講者強調,雖然當時沒有網路,但其核心的物流管理系統(訂單、記帳、庫存、分發)與現代商業邏輯驚人地相似。
#思齊的心得
這場講座最精彩之處,在於講者用商業物流的顯微鏡,重新觀察熱蘭遮城這座冷冰冰的堡壘。當我們看到荷蘭人為了保護昂貴的生絲,特地從日本運木板到台灣做箱子,或是在城堡屋頂蓋平頂放砲來守衛倉庫時,歷史不再只是斷代史,而是一場生動的跨國企業經營史。
這也提醒了研究者,看待台灣史不應僅侷限於政權更迭。從物流數據與包裝細節中,我們能看見 400 年前的台灣如何透過大員這個港口,與波斯、荷蘭、日本及東南亞緊密相連。這種世界中的台灣觀點,正是理解台灣現代性起源的重要拼圖。
(思齊)
24/03/2026
本所與師大歷史系,以及吳三連基金會合辦的講座來到第 3 場啦!
名額有限,有興趣的大家,趕快來報名吧!
【 #2026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 #第3場】
📅時間:3/27(五)15:30~17:30
🎓講者:蔣濶宇(中研院台史所博士後研究)
🌍講題:商業網絡中的非人因素:二十世紀初期台南與長崎的海產貿易
本次演講將以當前人類世的語境,重讀長崎泰益號經典商業文書,探討二十世紀初期的臺日海產貿易網絡如何受到非人因素型塑。長崎—臺南海產貿易普遍有著「商品變異」的困擾:海產運抵安平港時,往往發霉長菇、斤兩漏失。細菌、黴菌等非人物種在敗壞的魚身中活動,使人類經加工製成的商品倒轉為「非商品」,造成商業虧損。試圖阻止此一轉化的是臺南商號,他們運用科技治理變異;也運用商業金融技術分攤、轉嫁變異的風險。
上述各項技術的發動,皆須人類協作。大阪商船會社提供輪船航運;臺灣銀行提供押匯機制;三井物產提供港邊倉儲;保險公司則提供風險管理。非人物種的活動卻經由商業虧損,影響人類之間的聯盟關係,甚至使商人彼此猜忌,反目絕交。本此演講聚焦臺南金源益商行和泰益號的交易活動,探討雙方貿易從建構到崩潰的過程;輔以金義興、振承、永茂、陳源順等其他商號治理商品變異的經驗,說明泰益號原有的商業模式如何被臺南炎熱的季候改變。
📍 講座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文學院勤大樓 4 樓 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請上「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網站報名
https://www.twcenter.org.tw/archives/3128
20/03/2026
【114-2|李鎧揚 戮力為公:日治時期台灣人的政治參與(1895-1920)| 李鎧揚|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20260313 】
「咱台灣人的歷史,要由咱台灣人來寫」張炎憲教授可說是推動台灣史的先鋒之一,他認為台灣歷史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更應該重視人民的聲音和看法,所以張老師一生都投入在推動台灣史研究和口述歷史當中,對台灣史的推動有很大的貢獻,這也促使更多新生代的學者投入在台灣史的研究當中。為紀念張老師的貢獻,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師大台灣史研究所、師大歷史系合辦了「張炎憲台灣史新銳學者講座」,分享這些新生代學者在台灣史研究上的成果和心得。
第一場由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所招聘研究員李鎧揚老師來開講,他主要的研究是在1895年到1920年,在日本總督府建立地方政治體制期間,漢人是如何加入在這地方體制當中的過程。
#1920年前地行政的脆弱?
學界對1895年到1920年的地方制度的印象除了「警察」和「保甲」外,幾乎沒有甚麼印象。在官方文書中也有對此說明,台灣總督府「台灣統治概要」就有提到「就大正九年(1920)以前而言,臺灣幾乎不存在真正意義的地方自治。」李鎧揚老師認為如此薄弱,為何能在1895年到1920年期間完成幾項重要設施或建設,地方建設的成功與否和地方行政體系脫不了關係。
#約首、街庄長
總督府在建立地方體制之初,並沒有足夠人手和經費來維持地方的行政事務和秩序,所以在日治初期建立約首、總理等管理地方事務的職位,委任地方有才能的漢人來幫忙處理地方事務。當時的約首相當積極參與地方事務,例如參與新政權日、定期向官廳報告地方事務、主動申報地方活動的許可、還完成官方給予的指令。但在委任約首人才選拔上卻遇到很大的困難,因為地方的興盛決定地方人才的數量。到了1898年改為街庄長,街庄長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幾乎沒有薪水之外還要倒貼,處理事務也十分廣泛。但這麼辛苦的工作還有人去做?總督府設置街庄長的本身就是希望地方富商、名望家族的人來擔任,原因是街庄長雖說沒有薪水,但職位附帶著隱藏的群帶利益和聲名。
#官吏化
出現少數日人來擔任地方首長的情況,政府開始將重點地區的地方事務交由日藉人士,「官吏化」的出現,1920年市街庄地方公共團體或原漢交界給了日藉來委任,地方首長開始出現「非名望家」、「名望家」、「官吏、名望家並存」,而「官吏化」的狀況在1930年和1940年達到高峰。起初日本總督府與地方的台灣人合作,由台灣人擔任地方首長來建立有效的地方行政體系,台灣人對地方行政事務的高度參與,對日治初期的地方行政運作起了重要的作用,在這合作期間一直由漢人擔任,首長名單一度沒有更改過,到1920年開始出現日藉人士擔任的情況,總督府對地方體制的建立過程展示了台灣人在日治初期地方行政上的活躍程度。
(兆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