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走閱讀-林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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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閱讀.浪遊天下 立亦得,不立亦得。去來自由,無滯無礙。應用隨作,應語隨答。普現化身,不離自性。
即得自在神通遊戲三昧,是名見性。

15/11/2025

人們喜歡自學成功的成就感。

Photos from 遊走閱讀-林明昌's post 31/07/2025

在警廣演講。
2025-7-30

Photos from 遊走閱讀-林明昌's post 22/06/2025
Photos from 遊走閱讀-林明昌's post 28/11/2024

【文學接受美學】

文學接受美學重要的研究意義,在於討論以下幾件事:
1、不同閱讀會關注不同文本或同一文本的不同段落。
2、不同閱讀對文本的「期待視野」不同。
3、不同閱讀對相同文本的反應不同。
4、不同閱讀對「空白處」的理解不同,有不同空白感。
5、不同閱讀對「空白填補的方式」不同。
6、不同閱讀對「保留劇目」的認定不同。
7、不同閱讀對「否定」的認定和解讀不同。
所謂「不同閱讀」是指讀者的每一次閱讀,不論是同一讀者或不同讀者。

Photos from 遊走閱讀-林明昌's post 07/11/2024

[狐媚·劍俠·莊生夢——禪悅的文學美]
到扶輪社演講,享用美食,談自學力,談人生境界,談男人的狐仙幻想,談李白殺人,談莊子的夢中夢。
最重要的是從文學美學談現象認識論。
大家都很專心,也很開心。

感Safe Kuan Kuan 盛情邀約。

08/08/2024

〈文學作品 ≠ 作者的想法〉1
林明昌
談起文學,還有許多人以為「文學作品是作者的想法」,以為閱讀就是「了解作者的意思」,真令人驚訝。
「文學作品不會等於作者的想法」、「閱讀不是了解作者的意思」是文學研究的基本認識,但對許多非文學研究的人而言,卻十分難以想像。他們總以為「作者→寫出→作品」,所以認為「作品」就是「作者」的「想法」,而且閱讀就是「了解作者的想法」,或者以為可以讀出「作者的原意」,這些都是嚴重的誤區。(此外,關於「知人論世」和「以意逆志」的說法,以後有機會再論)
為什麼「文學作品不等於作者的想法」?為什麼「作者的原意」是個錯誤假誤?如此一來,讀者要如何閱讀?學者又要如何研究?以下逐一討論。
一、文學作品不等於作者的想法嗎?
首先我們要先辨別「文學作品」與「文本」的差異,以方便後文的敘述。再分析寫作過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寫作者如何捕捉文字創作文本,為什麼「作者」的「想法」不會等於「文學作品」?最後就能區分「寫作者」、「隱含作者」和「敘述者」三者的關係。
1、文學作品與文學文本
文學研究者通常區分「文本」與「作品」的用法。為什麼不直接稱「作品」而要多繞出一個「文本」來?其實,使用「文本」取代「作品」,來自對「文學作品何時完成」的思考。
寫作者書寫完畢後,並非就可稱為「文學作品」。寫作者書寫出文字,經過印刷、出版,裝訂成書,或者數位傳播到各自電腦,如果沒有人閱讀,也不過就是「油墨在纖維平面上排列後,再裝訂成冊」,或「數位世界裏的符號組合」,此時這些符號尚無意義可言,也沒有《易經》或《我的名字叫紅》或《手機操作手冊》的區別。
但是一旦有人閱讀,這些「符號」就會出現「意義」,文學作品也在此時完成。讀的人會把《我的名字叫紅》當成推理小說或「伊斯蘭文明入門書」或複雜的愛情故事,把《易經》當成「智海、義海」或「卜筮手冊」或「古文明史料」,把《手機操作手冊》當成「生硬難懂的無聊文字」或「買手機必附垃圾」或「手機功能發展史料」,都是讀者「閱讀」出來的。
於是我們不妨將未經閱讀的符號稱為「文本」,而文本經過閱讀之後,依讀者的「文學感」區分為「文學作品」或「資料」或「垃圾」等等。如果文本給讀者「文學感」則會認為這些文本是「文學作品」,相反的,如果讀者不覺得文本具「文學感」,則依然不是文學作品。(什麼是「文學感」?以後再談)
寫作的人創作的只是「文本」,文學作品在閱讀中才會出現,閱讀創造文學作品,而文學感是判斷文學作品與否的關鍵。(因此閱讀是創作,不能稱為「再」創作)
區分「文本」及「文學作品」,以下的討論就方便了。
2、寫作過程發生了什麼事?
「思緒」在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是十分紛亂而且變幻莫測的。如果勉強記錄其中部分內容,可以稱為「意識流」。但每個人心中的想法,會比記錄下來的內容更雜亂多變,更無法捉摸。心中快速流動的思緒,千奇百怪,荒誕不經,更重要的是雜亂無章。
寫作的過程,正是寫作者努力將紛亂的思緒,排列組合,篩檢補充,再使用一些文字符號,拼貼出自己或別人能理解的內容。這個過程是把飄渺幽微的想像,固定成文字符號。心中的思緒和固定後的文字符號,只可能極小部分出現對應關係。寫作者的「想法」和虛構的「文字符號」之間,性質、結構、內容也必然差異甚大。
此外,我們還要考慮以下四個因素:
(1)思緒無法靠文字捕捉
有些人心神比較安定,注意力比較集中,或者思緒很簡單、緩慢、固定,但即便如此,也無法完全捕捉,無法完全轉換為文字。何況絕大多數人(尤其創作者)的心緒流動速度與紛亂,更是迅速而多變,更不可能完全化為文字。
也有人直接「以文字思考」,邊思考邊寫作。但即便如此,寫作過程不是一秒半秒,我們一彈指就可能閃過數過或數百個心念,漫長的書寫時光中,怎麼可能毫無他念生滅?這些心念會在寫作過程自動忽略或刪除,也可能轉瞬即忘,連自己的都不知道想過什麼念頭。因此即使努力捕捉心中思緒,也只能記下小部分、少部分。更可能的經驗,是書寫出自己意料之外的文本。如果書寫者無法捕捉自己的心念,讀者當然更不必要假設存在所謂「作者的原意」。
(2)寫作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意
經過我們心中的念頭千千萬萬,且當中大部分是無聊的、無關的或無價值的,也有可能出現不可宣之於口甚至不可告人的想法。有時明明怒火中燒,暗自咀咒,還是要加入心靈雞湯,平和委婉一番。更難以掌握的是許多人沒有辦法察覺自己內心的想法,不知道內心不自覺飄過了什麼念頭,以致於以為自己「只是這樣想」,但是忽略同時「也那樣想」。通常寫作時心念紛陳,也只能略過大部分,只寫出合乎主題的一點點內容。
(3) 精確運用文字十分困難
文字原本就是複雜的抽象符號,不容易使用精確。即使具寫作天分且長期練習,也未必能完全掌握文字精當。何況大多數人對文字總是草率隨便、不講究詞語、不追求精確,只是鸚鵡學舌,不曉其意,或隨手揮灑,不論詞語。有些人以為自己寫得很深入清晰,但是別人卻誤解連連,即使讀者秉持了「合作原則」努力善意理解,仍無法揣摩其意。
(4)寫作者有所隱瞞
有時寫作者不願意寫出自己內心的想法,只願寫出「想寫」或「可以寫」的內容。這種情況在政治、社會、道德或自我設定的壓力下,十分普遍。在許多情況下,「想法」是無法盡情道出的。
政治壓迫的例子太多,隨手可得,不必細論。
社會或道德壓力的例子也不少。以往對不同宗教(如一貫道)的排斥、對不同性別認同(如同志)、對不同身分(如台灣人、外省人、客家人、原住民、新住民)、對職業以及對身障者的種種歧視,都可能導致不願意表明自己的立場或身分,書寫時也會自然隱藏立場或想法。
文學作品書寫過程十分複雜,在眾多條件之下,要將紛亂的心念,經過篩檢、刪除、補充、組合、排列、改換,再轉換成虛構性質的文字符號,經過閱讀又變成讀者的版本。每一次轉變都是一次「變形」,甚至是蛻化成無法想像的飛舞彩蝶。文學作品不會等於作者的想法,乃是簡單的道理。
2024-7-29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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