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法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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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國家主權、建立憲法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台灣憲法園地

13/07/2022

國史館線上講堂
https://onlinecourses.drnh.gov.tw/Video/Live
專題名稱:民主國家與憲法(同步線上直播)
主講人:許慶雄(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
時間:2022年7月14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內容簡介:
世界上的國家都會有憲法,但是只有50多國是有民主法治憲法的國家。國家與憲法之相互關係為何,為什麼有憲法的國家不一定有憲法?

為什麼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在臺灣實施,使臺灣無法成為有憲法的民主國家,甚至對臺灣形成重大危害?

「中華民國」是什麼,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中華民國」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繼承,為何臺灣各界人士都不知道?

臺灣維持現狀是自己否定是國家,甚至自願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只有制定憲法才能使臺灣成為國家。

臺灣憲法學會許慶雄教授將以事實證據、學理分析說明這些問題。
聯絡信箱:采集處第三科 [email protected]
※教師及公務人員全程參與者,可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演講活動防疫公告:為防範疫病,本演講活動相關防疫措施公告如下:
(一)現場報名入場:13:30起至額滿為止,限60人。
(二)實名(聯)登記:當您報名參加本次活動時,本館為落實防疫實名(聯)制需要您提供姓名、電話等,本館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無關本館推廣活動目的之使用,並於保管滿28天後銷毀。
(三)量測體溫:活動當日請配合量測體溫,額溫高於37.5度者,謝絕入館。
(四)配戴口罩:請務必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電梯內,請避免交談。
線上直播網址:請參國史館線上講堂
https://onlinecourses.drnh.gov.tw/Video/Live

許慶雄教授國史館演講歡迎參加!
專題名稱:民主國家與憲法(同步線上直播)
主講人:許慶雄(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
時間:2022年7月14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同步線上直播)線上直播網址:請參國史館線上講堂
https://onlinecourses.drnh.gov.tw/Video/Live

內容簡介:
世界上的國家都會有憲法,但是只有50多國是有民主法治憲法的國家。國家與憲法之相互關係為何,為什麼有憲法的國家不一定有憲法?
為什麼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在臺灣實施,使臺灣無法成為有憲法的民主國家,甚至對臺灣形成重大危害?
「中華民國」是什麼,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中華民國」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繼承,為何臺灣各界人士都不知道?
臺灣維持現狀是自己否定是國家,甚至自願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只有制定憲法才能使臺灣成為國家。
臺灣憲法學會許慶雄教授將以事實證據、學理分析說明這些問題。

聯絡信箱:采集處第三科 [email protected]
※教師及公務人員全程參與者,可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演講活動防疫公告:為防範疫病,本演講活動相關防疫措施公告如下:
(一)現場報名入場:13:30起至額滿為止,限60人。
(二)實名(聯)登記:當您報名參加本次活動時,本館為落實防疫實名(聯)制需要您提供姓名、電話等,本館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無關本館推廣活動目的之使用,並於保管滿28天後銷毀。
(三)量測體溫:活動當日請配合量測體溫,額溫高於37.5度者,謝絕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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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2022

第289週/表達建國意志國際社會才能介入

現代的國際社會下,如果台灣人民把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主張清楚的表達出來,有堅定的意志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的話,中國是沒有資格要求世界各國不承認我們的,國際社會也不可能因為中國的壓力而不承認我們。

但是現在,就是因為我們自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我們自己選擇要做中國的叛亂地區,所以中國才會有權要求國際社會,不要和無法代表中國的叛亂團體來往,要求世界各國不能讓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至各國訪問,這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

換言之,追究到最後,不是因為中國的霸權給世界各國壓力,而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口實,使中國可以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台灣往來。

如果我們繼續維持現狀,甘願作叛亂團體的一份子,那麼當我們被國際社會孤立時,當我們無法以國家的身分加入國際組織時,我們自己就應該要認命,而不是怨天尤人,因為這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

即使我們在台灣內部、在心裏欺騙自己說我們是一個國家,但是這沒有用,事實上中華民國仍然是一個叛亂團體,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與北京政府在談判時,美國不會一同坐在談判桌上的原因。

我們看過去南北越在巴黎和談時,都有其他國家在談判桌旁見證。甚至不是國家的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在談判,美國也在旁見證。世界各地只要發生一點衝突、紛爭,聯合國安理會都會開會討論因應之道,而反觀兩岸之間的紛爭,可有獲得這樣的待遇與關心,為什麼沒有獲得這樣的待遇?

只因為我們自己選擇要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甚至我們根本沒有清楚地對國際社會傳達,要建立新國家的主張。譬如巴勒斯坦、東帝汶他們就很明確的主張要建立自己的國家,於是世界各國及聯合國就能夠站出來給予關心、積極介入。

所以,如果我們自己都畏懼中國的武力,而自己沒有建國的意志,那麼我們就應該勇於承認面對現實,而不是怪罪國際社會不支持我們。因為,維持現狀繼續作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與主張。

07/04/2022

第280週/聯合國2758號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

許多御用學者指出,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現在還存留中華民國的名字,所以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驅逐這個「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當時還擔任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是非常殘忍與不公義的事。

1971年10月26日下午,蔣介石發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強調因為聯合國的墮落與變質,國際社會的非法,所以退出。台灣人的團體則是重視聯合國驅逐蔣介石的代表、驅逐中華民國,沒有把重點放在這是中華民國被北京政府繼承與取代。

聯合國於1971年,作出此種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國代表權的決議之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自此就變成一個中國的叛亂政府,沒有資格繼續代表中國,所以只好讓出各式各樣國際組織中的中華民國代表權,孤立至今。

許多獨派的學者其實都不知道被繼承與取代的意義,竟然到現在都還說不清楚,甚至還附和中華民國體制的官方退出說法,說成中華民國被趕出聯合國,或中華民國被宣判亡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根本是把中華民國當成是國家。

事實上,聯合國從成立之後就從來沒有趕出過任何會員國,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國家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甚至會員國和聯合國作戰,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出兵制裁伊拉克,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

一個與聯合國對抗,與聯合國作戰的會員國都沒有被開除,更何況當時還是一個好好的中華民國,如果中華民國是國家,怎麼可能會被驅逐?其實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被驅逐或開除,至今仍然在聯合國開會。只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被2758號認定為非法政府,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必須讓出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必須讓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讓出中華民國在安理會的席位,轉由新政府中華人共和國來代表。

聯合國並未驅逐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而言,只是中國這個國家某一個時代的一個國名、一個政權名稱而已,並不是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

大家可以上聯合國的網路去看看憲章23條,或看聯合國有沒有任何文件記載著曾經驅逐過會員國,驅逐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很顯然的,根本沒有,也不可能。
https://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120

01/03/2022

第275/中國的革命並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

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或是毛澤東的中國共產黨革命,到底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

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是要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我們都耳熟能詳。中國共產黨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取代國民黨政權的新政府,而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他們也從來沒有說過,要讓中華民國這個舊政權繼續在台灣存在,或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從它的母國分離獨立出去,中國共產黨的革命運動,從來沒有提出這樣的獨立建國訴求。

所以很清楚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久以來的內戰、爭鬥,都是在爭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的政權,在爭誰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在爭某一方要建立國家,而另一方予以打壓反對其獨立,兩岸之爭從來就不是建立新國家的問題。

這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漢賊不兩立,這就是一個中國原則。

所以,在這樣一國兩府共存的現狀下,兩個政府就只有在外交承認與各國建交問題上,拼個你死我活,北京政府若是合法政府,則台灣的中華民國就成為非法政府;台灣的中華民國若是合法政府,則北京就成為非法政府,因為一個國家不允許有兩個政府,不可能兩個合法政府的狀況同時存在。

目前各政黨、政客或學者也流行提出所謂,兩岸共存共榮、兩岸一家親、兩岸和平相處,不要在邦交國做你死我活的零和對抗,甚至提出一國兩府,這些都是完全不了解學理的說法。除非是兩岸成為兩個國家,這些才有可能實現。

21/02/2022

第274週/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探討「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這個問題很多台灣人到現在還是不太清楚。到底1912年的中華民國是建立新國家或是新政府?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為何不同?這些問題與革命運動、建國運動的關係為何?都有必要理解。

人類社會長久以來使用革命方式,對抗統治者或是推翻統治者的型態不只是一種。革命最主要有兩種型態,其一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政府,其二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國家,此時又稱為建國運動。

人類歷史上要革命,要反對現有的政府、國家時,其本身的理念、主張必然是很清楚的,不會忽然說是要建立新國家,一下又忽然說是要建立新政府。

譬如,過去巴基斯坦人民在印度革命,即清楚地提出其訴求為自印度分離獨立,他們從來不曾說是要成立一個取代馬德里的印度新政府。又譬如過去新加坡自馬來西亞分離獨立時,也並未主張要取代馬來西亞的統治者,成為馬來西亞的執政黨,而是很明確的主張要從馬來西亞分離獨立。

革命尚未成功的分離獨立運動,譬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加拿大政府為了讓魁北克省不再主張分離獨立,一再邀請魁北克獨立黨進入加拿大政府聯合執政,連首相一職都願意讓給魁北克獨立黨人,只要求魁北克不要追求獨立。

但是魁北克獨立黨人士拒絕,並清楚的說出該黨並非為了追求執政或要成立加拿大的新政府,該黨所欲追求者,乃是從加拿大分離獨立,建立一個名為魁北克的新國家。

一個建國運動,一個革命運動的主張必然是非常清楚明確。我們看200多年前的美國革命運動,其主張就是要從英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而不是說要在美國大陸成立政權,企圖攻打倫敦,準備在消滅英國王室及倫敦政府之後,成立代表大英帝國的新政府。

很清楚地,美國革命運動的訴求是要從大英帝國分離獨立,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新國家,而不是要建立一個目的在取代當時大英帝國政府的新政府。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105

15/02/2022

第273週/立足點明確才必需宣布獨立

一些獨派學者強調「不必宣布獨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路線。例如,之前有說明「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或是中華民國政府非法軍事佔領」等主張的矛盾。

如果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和庫德自治區紛紛辦理「獨立公投」,就是主張獨立必須面對自己是屬於英國、西班牙和伊拉克的自治區,所以才要主張獨立。這都指出「獨立必須面對、處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現狀,必需宣布獨立」。

加泰隆尼亞是西班牙的一部分、庫德自治區是伊拉克的一部分,所以他們追求獨立建國。這才是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獨立建國運動。加、庫未來能否建國成功,還有很多阻力。但是看看人家、想想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做為台灣人可說百感交集。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自我主張。今天民進黨的外交部還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統治著台灣。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

所以台灣人民必須廢棄中華民國現狀,才能使台灣不屬於中國。但是台灣的一些獨派,完全無視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結果,台灣就是屬於中國。台灣政權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使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一個國家,而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台灣屬於中國根本是台灣人政權的自我主張。

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還是在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是非法軍事佔領。如果這些論述都是假設在:國際社會目前已經是兩個中國,中華民國不能統治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卻忽視台灣人在自由意願的現狀下,一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的統治,也無視國際社會接納一個中國的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同時在聯合國代表中華民國的事實。那麼如何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建國的手段、策略也是如此,高喊改中國的國號、換中國的國旗,但是理論與原因是什麼卻無法說明,這樣建國運動如何完成建國。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最近加、庫的建國運動,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台灣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再一次強調:台灣建國學沒有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批評反對我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說法的人士,應該用100倍的力量去批評,讓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的維持現狀派。當然更要努力以赴建立自己的國家,如此『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才能確立。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66

07/02/2022

第272週/兩岸關係的「統一、獨立」用語

兩個以上的國家才有「統一」的問題,兩個分別獨立存在的國家,因為種種理由要合併成一個國家,一般稱此為國與國的「統一」。所以要主張統一的前提必須先確認,兩岸關係是兩國關係,『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以下說明重要的基本觀念,希望台灣能與國際社會接軌,從國際法觀點探討台灣的「統一」與「獨立」的用語問題。長期以來,台灣內部經常使用的「統獨」爭論,從國際社會、國際法觀點來看,其實是錯誤、矛盾的說法。

「統一」一詞的意義是多重的,有廣義的一般用法,例如:維護國家內部的統一、平定內亂完成統一、統一語言文字,都可以使用「統一」這一名詞。 然而我們一再強調,主張獨立建國是國際法、國際社會的國家理論的層次,使用或談論「統一」,應該以專有名詞定義才正確,不可以等同於一般用語造成混淆。

國際法、國際社會的用語,兩國以上才有統一,如過去東西德的「統一」,現狀南韓企圖與北韓「統一」,在內閣設置統一部處理與北韓的統一問題。它們都是兩個國家,因此使用國際法、國際社會的「統一」用語。

但是兩岸關係並非兩國關係,兩國才有統一,如果認定目前兩岸不是兩國時,使用「統一」來分析兩岸定位非常不妥當,必須區分清楚,這是國家內部的統一、平定內亂完成統一,與國際法、國際社會的「統一」意義不同。國際法如果要協商統一(統合)的問題,參與的主體必定是國家。

例如:歐盟即是歐洲二十多個國家協議統一的過程,歐盟的成員法國、義大利等,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際法上主張統一的前提就是,各個成員國必須是獨立國家,如果不是獨立國家,就不可能在有尊嚴與對等地位之下談論統一的問題,或是處理統一的問題。
然而台灣主張「統一」的所謂統派,根本沒有主張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沒有認為對岸的中國是一個國家,台灣或中華民國在台灣也是另一個不同的國家。既然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如何有尊嚴與對等的談論統一、邁向統一?

其實大家都知道,在台灣所謂的統派當然沒有這樣的主張或認知,反而堅持兩岸是一個中國,中國不可以分裂,分裂中國是中華民族的罪人,反對兩個中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台灣的所謂統派堅持兩岸是一個中國,也已經把反攻大陸、消滅共匪丟進垃圾桶。這些統派人士也承認中華民國已淪為叛亂政府的事實,並認為應該與北京政府談投降條件,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早日使中國成為世界強國。

這些統派人士向北京政府輸誠、互通聲息,積極主張加快並擴大兩岸交流的速度及幅度,促使兩岸統一儘速完成。統派主張兩岸關係並非兩國關係,怎麼能有尊嚴、對等的與北京政府談論統一的問題,或是處理統一的問題。這與國際法、國際社會的「統一」,完全不可以相提並論。

由上可知,台灣的所謂統派,其終極目標是向北京中央政府投降,完成中國內部的統一,應該稱為投降北京派。從觀察可以發現,中國國民黨、新黨、親民黨、和統會、促統會等,都是屬於投降北京派的成員。他們高呼的統一是一般用法的統一,維護國家內部統一,平定內亂的統一,當然不是國際法、國際社會的「統一」。

但是「統獨」爭論的「獨立」卻是國際法的「獨立」用語,指分離「獨立」。「統獨」爭論的「統一」是一般用語,獨立卻是國際法的「獨立」用語,兩者放在一起探討,錯誤、矛盾的說法必然出現,事實真相也無法釐清。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63

24/01/2022

第271週/ 兩岸為何無法適用分裂國家(兩個中國)?

歷史上的文件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宣布自中華民國分離獨立出去,而中華民國自己也不願主張宣布從中國分離獨立,這就是為何兩岸無法形成分裂國家、兩個中國模式的主要原因。

反之,東西德、南北韓都是自我主張是獨立國家,才能形成分裂國家、兩個德國、兩個韓國模式。

事實與歷史都證明中華民國政府,從來就沒有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從中華民國分離出去的新國家,也從來沒有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從中國分離獨立,是一個在台灣建立的獨立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從來就沒有這麼作,因而所謂形成兩個中國、分裂國家的情形是不可能的。

中華民國政府一再自我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外交政策,仍然明確自我主張一個中國。如此一再堅持一個中國的結果,使台灣成為一個不是國家的地位,不是合法政府的地位。

既然不是一個國家,而國際社會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很自然的,中華民國政府就只有淪為非法政府的地位。

非法政府在國際法上、在國際社會上的名稱是地方性事實政府,也就是叛亂團體,這就是為什麼中華民國只是一個叛亂團體,而不是一個國家的原因。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到台灣之後,一直維持的就是這樣的一個現狀。這和蒙古共和國一開始即主張從中國分離獨立,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況,所以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也無法成為分裂國家。

即使是民進黨政權成立之後,表面上好像拒絕接受一個中國,或避談一個中國,但是既然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如此仍然與過去國民黨政權的狀況一樣,不能改變上述的定位。

除非,清楚主張兩個中國,並將中華民國定位為近年來在台灣重生的「新國家」,才能改變現狀,開始走出中華民國成為國家的第一步,成為分裂國家。

當然實質上,這與宣佈台灣獨立沒有兩樣,差別只是在名號上使用中華民國。但更麻煩的是,要以中華民國宣佈獨立成為國家,因為名稱涉及中國,就必須北京政府配合與同意,何必如此自找麻煩?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60

18/01/2022

第270週/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獨立建國

很多人無法接受:「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團體,而且到目前仍然自願當中國叛亂的地方性事實政府」。無法接受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事實是一直到今天,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是自我主張一個中國,無論是李登輝或是陳水扁、蔡英文如何努力推動所謂的民主化,在台灣進行民主的選舉,努力的對台灣人宣稱自己是主權國家。但是,對國際社會都沒有宣布獨立,也都不能真正的建立主權國家。

主要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的官方文件、外交政策,都是堅持一個中國的主張。這從我們的政府向聯合國提出的文件上,使用「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主張即可得到印證,而其他的對外文件也都主張一個中國,要與中國和平統一。所以世界各國才會認為中國的現狀是「一個國家,兩個不對等的政府」。

所謂的兩個不對等的政府就是,一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而另一個則是叛亂的地方性事實政府。國際法的政府分為:合法政府(被各國承認的政府)、地方性事實政府(未被承認的非法政府、叛亂政府)。

那麼,到底誰是合法政府,誰是叛亂政府呢?國際社會是依據客觀的事實來加以認定,一國有兩個政府同時存在並非不可以,只是在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的原則下,另一個就變成是叛亂政府,而這也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堅持漢賊不兩立,自我主張的結果。
有些團體學者認為,台灣歷經了民主化之後,台灣人民覺醒、要做自己的主人之後,台灣就成為一個新國家。但是我們台灣人所選出來的政府、民意代表、外交人員,台灣人所納稅支持的國家公務員,卻拒絕宣布獨立,更一再的在國際法體系上主張一個中國。那麼要如何說服國際社會,讓他們相信台灣人是真心的要建立一個屬於台灣人的新國家,又如何說服國際社會,讓他們相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與中國無關的新國家?

中華民國忽然間要在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有沒有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政府所有對外的正式文件、官方說法、做法,包括每一任總統都多次在國際媒體上亦宣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1912年就成立的政府,外交政策主張要繼續堅持代表全中國,主張中國只有一個,而唯一合法的政府就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要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存在早了38年,所以早存在就是合法,晚成立的就是非法。

試想,這樣的理論如果說得通的話,那麼世界各國所有的政府都不會被推翻了,因為我比你早存在,所以我就是合法的,你就是非法的,你就不能夠推翻我,當然這種說法是說不通的。

國際法認為,如果中華民國政府要作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也可以,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必須先反攻大陸,打倒匪偽政權,實際有效統治中國大陸之後,才能夠再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否則便沒有資格代表中國。

最後還是要說明,「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不是我說了算數,我只是指出事實,像國王的新衣一樣。很多人無法接受台灣是叛亂團體,應該站起來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宣布獨立建立新國家。

一些獨派學者強調「不必宣布獨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路線。例如,之前有說明「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或是中華民國政府非法軍事佔領」等主張的矛盾。

如果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和庫德自治區紛紛辦理「獨立公投」,就是主張獨立必須面對自己是屬於英國、西班牙和伊拉克的自治區,所以才要主張獨立。這都指出「獨立必須面對、處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現狀,必需宣布獨立」。

加泰隆尼亞是西班牙的一部分、庫德自治區是伊拉克的一部分,所以他們追求獨立建國。這才是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獨立建國運動。加、庫未來能否建國成功,還有很多阻力。但是看看人家、想想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做為台灣人可說百感交集。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自我主張。今天民進黨的外交部還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統治著台灣。

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所以台灣人民必須廢棄中華民國現狀,才能使台灣不屬於中國。但是台灣的一些獨派,完全無視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結果,台灣就是屬於中國。

台灣政權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使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一個國家,而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台灣屬於中國根本是台灣人政權的自我主張。

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還是在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是非法軍事佔領。如果這些論述都是假設在:國際社會目前已經是兩個中國,中華民國不能統治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卻忽視台灣人在自由意願的現狀下,一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的統治,也無視國際社會接納一個中國的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同時在聯合國代表中華民國的事實。

那麼,如何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建國的手段、策略也是如此,高喊改中國的國號、換中國的國旗,但是理論與原因是什麼卻無法說明,這樣建國運動如何完成建國。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最近加、庫的建國運動,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台灣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再一次強調:台灣建國學沒有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批評反對我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說法的人士,應該用100倍的力量去批評,讓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的維持現狀派。當然更要努力以赴建立自己的國家,如此『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才能確立。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58

10/01/2022

第269週/「兩個中國」的機會已成過去式

有一種說法,在1970年代處理聯合國中國代表權時,國際社會曾經提出兩個中國的意見,目前是否可能形成分「兩個中國」。

如果我們回顧歷史,在東西冷戰的情勢下,中華民國政府也是堅持所謂漢賊不兩立的政策,雖然當時法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均曾致力於推動兩個中國,使中國分裂成為兩個國家,一個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代表的社會主義中國,一個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資本主義中國;至於怎樣處理一個國家分裂為兩個國家的問題,以及法統繼承要如何的處理,則又是另一回事,當時的國際環境是有可能以雙方談判解決的。

甚至早在1961年初,美國總統甘迺迪上任後,美國國務院就希望根據國家繼承理論,讓聯合國將海峽兩岸的兩個政權都視為中國的「兩個繼承國」,而不再爭議哪一邊代表中國,從而都能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不過蔣介石對於此一方案極為反對,他質疑這是國務院從「兩個中國」、「承認中共」到「台灣獨立」的三步驟,「根本是企圖抹煞中華民國之地位」。當時蔣介石更利用美國國會的中華民國遊說團與共和黨勢力,讓甘迺迪總統打消了「兩個中國」的政策。

可知當時的國際社會,曾努力使兩岸各自成為國家,60年代的國際環境對台灣的中華民國相當有利,多數聯合國會員都願意同時容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籍。但蔣介石顯然因為顧慮到這會衝擊到國民黨統治台灣的合法性,而錯失了讓中華民國留在聯合國的有利國際環境。

中華民國政府不領情,至少國民黨政權不同意,至於共產黨政權是否會答應則是另外一回事。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敗退來台,至1971年被趕出聯合國的23年間,從來沒有因為認為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建立一個國家也不錯,而主張、規劃在台灣地區建立新國家。

反而一直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及駐各國大使館,繼續行使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權利;直到國民黨政權的代表被驅逐出聯合國,不再能代表中國,甚至到東西冷戰結束之後,中華民國政權仍然口口聲聲地說要反攻復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從來沒有改變政策,要在台灣地區建立一個國家,建立一個與中國沒有關係的國家。一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兩個德國之所以能成立,是東西德雙方都有意願各自成為獨立自主的國家,1972年12月,雙方正式簽訂《關於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之間關係的基礎條約》,其中規定兩國互相尊重雙方在內政和外交事務上的獨立自主,雙方在國際上以獨立的身份存在,具體名稱為“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並同時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與世界多數國家建立外交關係。

兩個韓國也是先互相同意,各自與各國建立外交關係,北韓在南韓同意下1973年進入世界衛生組織,同年得到聯合國觀察員地位,南韓在1991年認同北韓的國家地位後,兩者都成為聯合國會員,兩個韓國的國家地位不再有爭議。

反觀台海兩岸一直以漢賊不兩立處理外交關係,這是與東西德和南北韓最大的差異,台海兩岸一直在主張與實踐上,反對追求兩個國家,也宣稱代表對方、代表全中國。特別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從1949年到1971年的聯合國大會2758決議之前擁有優勢,一直到近年居於劣勢,國際社會還是普遍認為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放棄代表全中國,還是拒絕兩個中國或一台一中。

事實上「分裂國家」只是政治用語,「分離獨立」就足以處理新國家的成立,國際法認為沒有必要加以區隔,宣布獨立建立國家的意志最重要,分裂或分離只是說明國家的形成過程。

03/01/2022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分離獨立的新國家

有些人認為,1949年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高喊「新中國成立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新國家,而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變成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這種說法也是矛盾重重。

首先,我們必須思考,在台灣這個島嶼上,是否有可能說幾千年歷史的中國這個國家忽然間變成是在這個小島上,這是不可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能夠接受,何況這個問題還牽扯到國際法上國家權利與義務的繼承,牽扯到聯合國與其他國際組織席位的繼承、條約的繼承,以及在海內外所有中國名下財產的繼承問題。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新國家,而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變成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的話,那麼聯合國席位及常任理事國資格都應該由中華民國政府繼續保有,香港也應依照條約規定移交給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就是中國的某一個朝代延續至今,代表中國的一個合法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變成另一個新國家,什麼權利都沒有,必須以「新國家」的地位使用申請的方式加入聯合國。但是事實並非如此,聯合國也不是如此處理中國問題。基本上,這就是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一個新國家的核心問題之所在。

當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要成立一個新國家,而是要成立一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

我們再換個角度來看,中華民國政府本身也從未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像蒙古一樣,由中國所分離獨立出去,與中國無關的一個新國家,中華民國政府也從未設法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一個分離獨立的新國家。

我們看中華民國政權剛剛敗退來台時,所致力推動的要務,就是要反攻大陸,打倒共產黨政府,打倒匪偽政權;我們的歷史一直就是如此告訴我們,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的地區稱為匪偽政權所控制的叛亂地區,要動員戡亂。

即使至今日,我們的政府仍然在國中小學及高中課本中,如此的教育著我們的青少年學子,教育他們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叛亂團體,竊據我國領土,大部分的中國地區陷入叛亂,中華民國政府只好到台灣來,建立反攻復國的基地。

我們小時候所受的教育也是如此,中華民國政府本身也從來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分離獨立出去的國家,而認為它是一個叛亂非法政府,是要推翻合法(法統所在)的中華民國政府。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53

27/12/2021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 第267週/分裂國家的模式

有一種觀點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分裂國家,因為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中國就分裂為兩個國家,一個是中華民國,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的觀點矛盾何在?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就不是要建立一個與中國無關的新國家,也不是要從中國分離獨立成為一個新國家。共產黨自延安開始叛亂以來,經過25000里的長征、流竄,遭受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圍剿;共產黨所一再強調的,就是要推翻腐敗的國民黨政權與國民政府,要成立一個新政府,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一開始的目的,就是要打倒中華民國這個中國的腐敗政府,並取而代之成為中國合法的政府。

所以毛澤東不是從事獨立運動,或是領導獨立戰爭,他們從來沒有說是要從母國分離獨立出去,也沒有說過要讓母國的舊政權、國家繼續存在,他們要另外建立一個新國家。反而一再主張一個中國。譬如,蒙古自中國分離獨立而成為一個新國家,蒙古絕不可能去消滅母國原本的中國政府,或去消滅原來的中國,主張一個國家,所以這兩種狀況完全不一樣。

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是一個新國家,則中國大陸的歷史文化只剩70多年。如果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是一個新國家,像蒙古這樣,是一個從中國分離獨立出去的國家的話,那麼所謂具有數千年歷史文化的中國,就變得很可憐了,因為中國本來有著多偉大的文化、歷史古蹟、長城,以及廣大的領土等等,結果卻變成敗退到台灣此一小島的國家,中國人會接受這樣的事實嗎?

所謂中國的各族群會如此認同嗎?世界各國會對中華文化做這樣的認定嗎?會認定有數千年歷史的中國只剩下台灣此一小島,而實際有效統治中國大部分土地與人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卻變成是一個與中國無關的,由中國分離獨立,自1949年成立至今只有短短70多年歷史的新國家嗎?

中國與國際社會能夠接受這樣的觀點嗎?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若是要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一個新國家,成為一個與中國數千年歷史無關的一個國家,等於是要把中國的歷史、文化都加以中斷。

中國難道會落魄到,所有的法統都流落到台灣,領土變成只有台灣這麼小?如果真如此,中國人或是中國人的祖先可會嚥得下這口氣嗎?顯然這種說法是不切實際的。中國本土成立的政權,是不會分離獨立出去建立新國家。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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