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2021
行政院長發文要學校守法錯了嗎?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臉書貼文向學生喊話,要學生「安心加外套,政府給你靠!」,然而根據媒體報導,中小學第一線教師卻對行政院此舉有許多不滿,並批評政府帶頭製造校園內師生對立。
對此,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肯定行政院公開喊話,以及教育部發函到各級學校重申新規,青民協認為校園會產生對立的源頭正是因為學校不守法,國教署早已於去年八月發布的新版服儀原則,並同步發函各校。然而,教學現場卻仍有超過八成的學校違反教育部規定,主管機關本就應該積極要求公、私立學校遵守法規,也避免學生仍受到違法的規定限制禦寒衣物的穿著。
►學校違法,主管機關當學生靠山錯了嗎?
媒體引述,基隆市安樂高中教師李啟嘉表示,行政院發文配圖的大標題「政府給你靠」,以及「學校不准罰學生戴圍巾」、「學校無權罰學生添外套」等文字,是在跟學生說「別怕你們老師,我當你們的靠山,他們不聽話,我再來教訓他們」。
本會亦想詢問李老師,教育部早已訂出各校必須遵守的服儀規範,且不分公私立、高中以下的學校都該遵守及適用。平時,學校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對於違反校規的學生往往給予相對應的處分;然而,今天多數學校公然違法,主管機關公開宣示相關規定,許多教師卻反而批評主管機關製造對立。如果主管機關不當學生的靠山,對於受到違法規定限制的學生,誰來當學生的靠山?
新竹高工教官更是直接在朝會對學生嗆聲,「如果要遵守教育部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如此公然漠視法規、挑釁主管機關,這真的是老師們想要交給學生的公民教育嗎?
2016年至今,學生服儀解禁至今已第五年,許多學校仍以服儀理由懲罰學生。校園中,學生與老師存在上下權力關係,對於不合理的校規或是老師的要求,學生往往只能接受,也因此,暢通的申訴機制對保障學生權利至關重要,行政院與教育部的公開重申新規,也確實讓學校與老師能更瞭解規定,加緊腳步修改校規,也才不會無所適從。
► 每間學校狀況不同,清楚說明學生權利很重要
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遵循兒童權利公約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許多學校陸續修改服儀規定。然而,2019年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仍有89.1%國中生、80.9%高中生、89.6%高職生表示學校會檢查服儀且會處罰,顯示仍有許多學校雖然修改校規,卻明目張膽的繼續執行違法服儀規定,這是一位為學生在校園中的真實學習經歷。
過去,在教導學生校規時,往往偏重「禁止」的事項,卻沒有讓學生清楚知道自己應該擁有的權利。近年來,教育從威權漸漸轉型,開始強調民主與學生的參與,這樣的改變不能只發生在教材與課綱中,必須經過長期的權利意識培養,學生與校方的上下權力關係才有可能產生改變。
許多老師不只教學認真,更對學生付出極大心力照顧;但不可否認的,在教學現場,仍然存在違反人權的校規,與無法同理學生處境的教職人員。各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情形,往往有著天壤之別,甚至在同一學校內,不同班級的學生就有可能因為導師的不同管教方式,而遭遇不同的學習經歷。
「你沒經歷過,不代表別人沒有」,行政院與教育部確實應該適時給基層教師加油打氣,但也不能期待所有學校和老師都懷抱同理心、遵守中央法規。行政院長的發文喊話,對那些在寒流中仍被禁止加穿保暖衣物,因此受寒的學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心理支持,也是學生要求學校放寬服儀規定的有力依據。
► 20度仍可能有學生喊冷,服儀制度形同虛設?
台北市教師會前理事長張文昌認為,教育部強調學校不能明訂於幾度時才開放外穿,會讓學生在氣溫20度時也可以喊冷,也讓制服制度形同虛設。
然而,相反地,如果有學校強制規定10度以下才能加穿保暖衣物,在氣溫降到11度時,感到寒冷的學生就只能受寒、受凍嗎?教育部新規正是因為個別學生對冷熱的感受本來就不同,因此讓學生學會清楚認識自己的感受,並判斷要不要加穿保暖衣物,這才是讓學生真正對自己的身體感受負責。
若學生在20度時覺得很冷,因而加穿外套、毛帽與圍巾,難道學校應該要因為其他人覺得熱,要求這位學生脫掉保暖衣物嗎?
►服儀規定是「行政規則」,不分公私立都應該要遵守!
媒體引述,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全中教)理事長高孟琳提到,「2016 年以後,公立學校已經沒在管學生的服裝了;私校服裝只要不違法、違反人權,政府的行政指導純粹當參考就好。」
這是顯然錯誤的訊息,也與教學現場的狀況不符,公立學校仍普遍在管理學生服裝,多數學校仍要求學生必須穿校服到校。
就私立學校部分,教育部於主管法規系統的定性中,「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中、國小法規亦同)是「行政規則」而非「行政指導」,兩者的差別根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規則對於學校是有拘束力;而行政指導,則是不具法律上的強制力。
因此學校不分公私立都應該要遵守,並沒有私立學校可以「不遵守、參考就好」的道理,教育部近期也對外表示,對於違反規定的學校,「公立學校將列入校長成績考核,私立學校則列入獎勵或補助參考」。
► 服儀解禁後,學校就管不了學生?
「管教」從來不是「教育」的本質,只是教育的手段之一。
目前學校若仍「開愛校、罰站、記警告當作服儀違規的處罰」,都屬於違法的處罰;但如果遇到學生服儀違規,學校仍可以「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方式管教學生。
葉大華監察委員也在今天發表新聞稿強調,服儀新規已是「行政規則」而非「行政指導」,對於學校具有拘束力,學校必須遵守;並指出「教育現場管教之界線不應損及兒少基本權益」,「無論從教官當場斥喝學生,以及後續教師社群對相關事件討論膠著於教師管理權限之爭論,也突顯出學生服儀規範所涉及之CRC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外,尚未落實對於兒少最佳利益以及健康權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