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2026
三等警察特考只剩下不到一個月囉,
最近也在針對 #考前猜題講義 做最後的整理,
也預計下週會在粉專舉辦 #抽獎活動,
請大家密切注意粉專貼文!
不過我還是要再次強調,相較於依賴考猜、本身紮實的學習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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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律師,現為咸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並曾擔任國立大學講師、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研習所導師、獲頒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曾經辦諸多社會重大矚目案件:臺鹽綠能光電弊案、臺北雙子星聯合開發弊案(柯P五大案)、上市公司南港輪胎採購回扣、知名化粧品製造商家產糾紛、高階警官貪瀆案等,研究所攻讀領域與職業生涯相關,多年來已協助大量考生在各類警察考試上榜,不乏各類榜首及前三名,刑事訴訟法不應只是無聊、枯燥的科目,而是有趣、實用的工具! ○咸正法律事務所/所長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碩士
○經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講師
高見公職〈偵查法學〉講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司法改革基金會模擬法庭講師
高雄廣播電台法律節目主講人
刑事訴訟法參考書及法典作者
研究所時攻讀刑事訴訟法,從事律師工作後曾辦理多件社會重大矚目案件:臺北雙子星開發弊案、高階官員貪汙案、非法吸金及跨國詐騙案等,擁有超過10年的實務經驗
※注意:筆者本業是律師,是利用閒暇之餘在此處分享心得,恐無法一一即時回覆讀者疑問,也請見諒
14/05/2026
三等警察特考只剩下不到一個月囉,
最近也在針對 #考前猜題講義 做最後的整理,
也預計下週會在粉專舉辦 #抽獎活動,
請大家密切注意粉專貼文!
不過我還是要再次強調,相較於依賴考猜、本身紮實的學習才是最重要的!
12/05/2026
我的腦袋真的是停不下來...
突然間靈感一來,就設計了這套「 #法條地圖」小工具,會針對課程章節整理有關的法條、實務見解或憲判字,
讓學員可以利用零碎的時間背法條、加深印象,
當然必須要對我課程體系有所掌握的人,才會有幫助,
日後也可能會成為課程的標配工具!
#另也考慮提供簡易版放在專屬網頁供下載
11/05/2026
【PODCAST EP.49 115警大二技刑訴法考後解析】
115年警大二技剛落幕,這次刑訴法題目該如何分析呢?本集好好說給你/妳聽!!
#新年度課程進度已進入第五章強制處分的搜索
#課程進度已達一半
#新年度課程加值服務規劃中近期將公告
09/05/2026
警大二技考試落幕了,考生們辛苦了,
簡單看一下題目,先討論趨勢:
1.限制出境出海我講過每年都會考,這是該掌握的題目
2.羈押考了2題,我今年強調過很多次羈押相關議題今年絕對會是熱點
3.特殊強制處分又再出現,預料之中
真的要注意的是關於手機內檢視訊息的第16題,這題就算不懂實務見解,用法理和觀念去推就可以得到答案,這題如果出成更深的申論可以設計的很殺...呵呵
09/05/2026
課程進度接著要進入第五章的「 #搜索」(深水區),
差不多已經是全部課程的一半了,
沒意外的話,下週會公告新年度的課程 #加值服務!
#輔考界最短又最快的男人
08/05/2026
大家抓穩了! 燒燙燙的憲法判決
【 #115年度憲判字第4號】:刑事訴訟上訴不可分原則適用範圍案
主文:
一、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修正公布前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規定:「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於原審判決認定無罪之部分不適用之,就此而言,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及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無違。
二、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382號判例關於「起訴事實中有一行為而觸犯數個罪名……者,雖其中某行為經諭知無罪……,而當事人僅就其他之諭知有罪……部分,提起上訴時,因審判不可分之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其有關係(即無罪)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上訴審自應就全部起訴事實為適當之判決。」部分,牴觸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及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
#刑訴也太容易中招了吧
#順帶一題課程已經上了一半即將進入深水區第五章搜索
07/05/2026
某金重訴案件起訴移審,爆多的卷證資料,等待羈押審查庭ing,等等等等zzzzz….
06/05/2026
早上進辦公室看到客戶寄來的禮品實在是驚呆了!
#不喝酒的人家裡的酒快放不下了
04/05/2026
最近努力跟 混熟,漸漸發倔出可以增加工作or教學經營效率的方式,包括:
1. 重新規劃財務管理系統,比原本gemini的版本穩定方便更多,也可直接使用手機以dispatch遠端操作
2. 設計電子卷證的標籤程式(地端)、音檔直接輸出譯文系統,雖然不能說完美,但比從頭到尾用人力慢慢處理快很多了!
3. 工作進度清單、行事曆新增或調整,也可直接使用手機以dispatch直接處理
4.線上課程部分,已經可以直接幫我處理podcast或上榜學員心得的圖卡、甚至混合音檔,我不用再親自操作聲音或影像處理軟體;每週定時自動協助蒐集最新刑訴法相關重要判決及資訊製作成報表,省去我很多查詢統整的時間。
ai的潛力無窮,而且還在迅速發展中,沒人敢說誰在可見的未來不會被取代,但我很肯定沒好好掌握這套工具的話,會漸漸失去競爭力!
01/05/2026
《從矚目頭條大案到警界升官推手! 大律師的雙軌人生》 #新聞連結在留言處
「在法庭上,他是言辭犀利、曾處理過臺鹽綠能光電弊案、臺北雙子星開發弊案等多起社會矚目案件的執業律師。但在眾多基層警務人員的心中,他是帶領他們度過國考苦海的「燈塔」。深耕輔考界10餘年,呂昀叡律師針對三等警察特考、警佐班及升官等考試中最令人頭痛的大魔王科目「刑事訴訟法」,獨創出一套高度濃縮、精準打擊的線上教學系統。他打破了傳統補教業以冗長時數疊加的填鴨式常態,更以高比例的榜首與前三名錄取率,在警界基層引發熱烈迴響。
要理解呂昀叡律師的教學為何如此具備創新力,必須先看見他深厚的法學底蘊與實務背景。當年,他錄取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法組,在刑事訴訟法這科拿下高分;後來準備律師考試為了「練筆」再次報名台大公法組,竟又再度上榜,在當年的法學院造成不小的轟動。
然而,真正讓他的課程與坊間拉開巨大差距的,是無可取代的「實戰經驗」。呂昀叡律師不諱言地指出,許多補習班的師資往往是實務經驗較淺的執業者,面對複雜的法條往往只能照本宣科。而他不僅親身辦理過無數複雜的重大刑事案件,加上家人本身即為司法官,使他能精準掌握法院實務的真實運作邏輯與閱卷老師的心態,很容易與現職員警產生共鳴。
投入警察考試教學多年,呂昀叡律師深刻理解,不同於全職考生,現職警察必須面對日夜顛倒的輪班制度,有時好幾天夜班下來,體力與精神早已透支,根本無法長時間專注學習。「他們的時間非常碎片化,但傳統補習班的課程往往長達50、60甚至80小時,這對工作繁重的警察而言根本是無字天書,永遠也看不完。」呂昀叡律師直言。
為了解決這個痛點,呂昀叡律師大刀闊斧地為課程「瘦身」,將時數濃縮至僅約30小時。他的哲學是「少即是多」,嚴格要求學員將這30小時的精華「徹徹底底看懂」。他堅持每一個章節講授完畢,必帶領學生詳細檢討選擇題與申論題。他強調,選擇題有助於加強爭點記憶,申論題則能培養邏輯思考;即使考生的類別只考單一題型,他也強烈建議要將兩種題型的解析完整看完,以此建構出堅不可摧的體系概念。
這套講求邏輯與效率的教學法,化作了一張張驚人的成績單。114年警佐班榜首陳姓學員感性地比喻:「如果刑訴法是一片汪洋大海,那呂律師一定就是大海中的燈塔,拯救了我們這些在海中飄泊的迷途小書僮!」他以高分順利上岸,並大推呂律師系統化且幽默的教學,完美兼顧了高壓工作與考試準備,更讓學到的程序法能直接應用在日常執勤中。
114年警大研究所榜首張姓學員則是跨領域成功的最佳見證。身為非法律本科生,他坦言初學時壓力極大,容易陷入死背深淵。但呂律師高度結構化的課堂,帶領他從制度根本去理解整個訴訟流程,將繁複的法條化作有邏輯的內化知識,最終在刑法與刑訴法拿下全場最高分。
除了課程本身的精煉,呂昀叡律師更將「售後服務」做到了極致。不同於傳統補習班透過行政人員傳話、解答往往需要苦等數週的低效率,呂昀叡律師會在短時間內親自在LINE群組內即時解答學員疑惑。他不僅親自批改學員的申論考卷,還親自參與開發線上選擇練題系統提供學員使用。
深知法律是一門不斷變動的學問,呂昀叡律師不僅在群組內持續更新最新實務見解與時事考點,更額外開設Podcast頻道,讓輪班的員警能利用通勤或零碎時間「聽重點」。
在執業工作上,呂昀叡律師親赴警局、派出所陪同製作筆錄時,也經常與自己的學員意外相逢;學員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大小法律疑難,他也始終是隨時可以諮詢的後盾。
從早期實體授課到如今全面轉型為專屬線上平台,學員人數從最初的數十人,穩健成長至突破數百人規模,呂昀叡律師的影響力正持續向全台發酵,為台灣第一線執法人員奠定了更深厚、更扎實的法治基石。」
28/04/2026
感恩AI、讚嘆AI,三兩下就生成了讓我覺得滿意的官方網頁( #網址在留言處),
完整呈現了講師經歷、課程設計與資源,能讓讀者在很短的時間認識我的課程,
最近比較深入接觸AI,發現對於律師工作或是教學活動,都會很大的潛立取代重複性、細節性的作業!
關鍵在於你必須很了解你自己的需求、具體的下指令,然後不斷的不斷的調整,
越懂的擅用這項工具,節省下來的時間很可觀、能夠落實的想法也會更多,
接下來會努力思考如何再生成更多實用的工具、或自動化我平日無腦又耗時間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