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26
【差點忘記分享的一宗僱主認證】
最近工作比較忙,整理個案時才發現,原來漏了分享一宗 Employer Accreditation。
這宗 Standard Employer Accreditation:
- 2026 年 7 月 22 日遞交
- 2026 年 7 月 22 日獲批
沒看錯,真的是當日遞交、當日批准。
今次就不感謝自己的功力了,要感謝 INZ 的審批速度。
當然,每間公司的情況不同,審批時間亦不能以個別案例作為標準。不過能夠在遞交當日收到 Approved,確實值得開心一下。
如果你的公司目前有招聘海外員工的需要,但尚未申請 Employer Accreditation;或者現有認證即將到期,需要處理 renewal、Job Check 或後續 AEWV,都可以提前準備。
僱主認證並不只是填一份表格,申請前亦需要確認公司情況及相關合規要求是否符合 INZ 的規定。
有需要可以先聯絡我了解情況。
EC Immigration Services Limited
Licensed Immigration Adviser
Licence No. 201401012
📅 網上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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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26
【2026 新 SMC|INZ 最新 Q&A 重點整理】
新 Skilled Migrant Category(SMC)將於 2026年8月24日 起實施。INZ 最新 Q&A 進一步釐清多項實際操作問題。由於新 SMC 分為不同 Pathway,以下會明確標示相關規則適用於哪一條路徑,避免混淆。
1|Points-based Pathway:6分不一定要按「最高學歷」組合
申請人需要組成剛好6分,不能申報超出所需的分數。
例如,本身學歷足以直接取得6分,但同時已有符合要求的 NZ skilled work experience,可以選擇以較低的學歷分數+工作經驗組成6分。
INZ 確認,申請人可以選擇最適合自身情況的6分組合。不同組合亦可能影響適用的 SMC wage threshold。
2|Points-based Pathway:Wage Threshold 與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的 Look-back Window 要分開計算
兩者的計算基準不同:
• 確定適用哪個時期的 SMC wage threshold:從 ITA(獲邀申請)日期往回計算
• 判斷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能否計入:從 Resident Visa 正式遞交日期往回計算
因此,部分申請人即使收到 ITA 時尚未完成全部所需的 NZ skilled work experience,仍可繼續累積,並在正式遞交 Resident Visa 時滿足要求。
3|Skilled Work Experience Pathway:Relevant Experience 與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不能重複計算
兩類工作經驗不一定需要按照先後順序累積。
但同一段在紐西蘭取得的工作時間,不能同時計算為 directly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及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4|Skilled Work Experience Pathway:Amber List 有特別規則
如果目前的 skilled employment 屬於 Amber List occupation:
• 所要求的3年 directly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必須全部在紐西蘭取得;
• 這3年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本身沒有工資門檻要求。
至於之後需要累積的 skilled work experience,仍須符合相應的 SMC wage threshold。
5|海外工作經驗:只有在客觀上無法提供稅務紀錄時,才可使用替代證明
從8月24日起,如果相關海外工作所在國家本身沒有個人工作收入稅制,或當地客觀上無法提供相關 tax records,可提供前僱主出具的 Certificate of Service,並配合 Job Description 及其他相關證據證明海外工作經驗。
這並不代表申請人可以自行選擇不提供稅務紀錄。例如部分沒有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國家確實可能不存在相關紀錄;但中國有正式的個人所得稅及工資薪金扣繳申報制度,因此一般不能僅以「無法提供」為理由,以 Certificate of Service 取代本應存在的稅務證明。
另外,此替代方式只適用於海外工作經驗,不適用於 NZ work experience。
6|申報的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必須合法取得
如果某段工作是在不符合當時簽證條件的情況下取得,例如尚未取得相應的 Variation of Conditions 便開始為新僱主工作,該段時間可能需要從可計算的工作經驗中扣除。
7|Trades & Technician Pathway:海外 Level 4 學歷可透過 IQA 評估
INZ 確認,符合條件的海外學歷可透過 NZQA 的 **International Qualification Assessment(IQA)**進行評估;如能取得相應的 recognition outcome,可用於 Trades and Technician Pathway 的資格判斷。
——
新 SMC 不能只看「我有沒有6分」。
選擇哪一條 Pathway、如何組合6分、哪些工作經驗可以計算,以及適用哪個時期的工資門檻,都可能直接影響最終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新政策將於 2026年8月24日 正式實施,具體個案仍需按照正式 Immigration Instructions 作個別評估。
10/08/2026
【移民顧問的工作,不只是辦理簽證】
今年3月,我以紐西蘭持牌移民顧問的身份,去信移民部長 Hon Erica Stanford,就紐西蘭家庭面對的育兒成本及家庭支援問題,提出設立一個受規管的 「In-Home Family Support Visa」 的政策構想。
我的出發點其實很簡單。
移民顧問每天接觸不同背景的移民、僱主和紐西蘭家庭,很多時候,我們比一般人更直接看到:現行移民政策與社會實際需要之間,究竟存在甚麼落差。
因此,我一直認為,持牌移民顧問的角色不應只限於替客戶辦理簽證。
當我們在實務工作中持續看到一些制度上的問題或社會需要,在合適的情況下,亦有責任把這些現象和意見向政府反映。
這些工作未必有任何實際報酬或商業利益,提出的建議亦未必最終獲政府採納。但如果每一個專業人士都因為「與自己沒有直接利益」或者「未必成功」而選擇不發聲,那麼很多來自社會前線的實際問題,可能永遠不會進入政策討論。
今天,我正式收到移民部長 Hon Erica Stanford 的書面回覆。
部長並沒有簡單以一封制式信件回應,而是逐一回應了建議涉及的 AEWV、Nanny / Family Day Care Worker 職業分類、僱主認證要求、最低工資及僱傭保障等政策問題。
政府目前沒有承諾設立這個簽證類別,部長亦清楚指出,任何相關改革都需要進一步分析及諮詢。
但令我欣慰的是,她在信中表示:
“I have shared your letter with my officials for their consideration in possible future work.”
換句話說,這個建議至少已經正式進入政府部門的政策考慮範圍。
對我而言,這已經是一次有意義的回應。
而這件事亦令我再次感受到,移民到一個民主社會的其中一個可貴之處,就是普通市民和專業人士都有權向政府提出意見,而政府亦有制度讓這些聲音被聽見。
你可以不同意政府的政策,可以提出另一套方案;政府亦可以不同意你的建議。
但你可以寫信給部長,解釋你在現實社會中看到的問題;而一位政府部長會正式回覆你的理據,說明政府目前的政策立場,甚至把你的意見交予相關官員作日後政策工作的參考。
民主的價值,不在於政府一定會答應你的要求,而在於你的聲音有渠道進入公共政策的討論。
至於這項建議最終會不會成為政策,我不知道。
可能會,可能不會。
但作為一名在紐西蘭執業多年的持牌移民顧問,我認為我們除了協助眼前的一個個申請之外,在有能力、有實務經驗的情況下,也應該為我們所看到的社會需要多走一步。
有些事情,不一定因為有報酬才值得去做;
也不一定因為知道會成功,才值得提出。
至少,有人把問題提出來,政策改變才有可能從第一步開始。
—
Edward Chan
Licensed Immigration Adviser
IAA Licence No. 201401012
EC Immigration Services Limited
10/08/2026
【網上預約正式開放|Online Booking Now Available】
為方便大家安排諮詢時間,EC Immigration Services 現已提供網上預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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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移民 #紐西蘭簽證 #紐西蘭留學
08/08/2026
🇳🇿 紐西蘭父母團聚居民簽證重大改革!!
10月5日起:「純抽籤」正式改為「90%排隊 + 10%抽籤」
紐西蘭移民局於 2026年8月8日 正式公布 Parent Resident Visa(父母團聚居民簽證)EOI 遴選制度改革。
由 2026年10月5日 起,現時以抽籤為主的 EOI selection system,將改為 Hybrid Selection Model(混合遴選制度)。
⚠️第一,等得耐終於有實際意義。
新制度下約 90% EOI 將按照日期先後順序選取,換言之,較早進入 pool 嘅申請人,原則上會有較明確嘅排隊位置;但同時保留約 10% 隨機抽籤,令較遲遞交 EOI 嘅家庭仍然有機會提早獲選。
⚠️第二,現有 EOI 唔需要重新遞交。
截至 10 月 5 日仍然有效嘅 EOI,將會自動轉入新制度。
更加重要嘅係,如果申請人一直持續維持 EOI 在 pool 內,包括舊 EOI 到期後 90日內遞交 replacement EOI,INZ 表示一般會以最初 EOI 被接受進入 pool 嘅日期作為排隊基準。
呢一點對已經等咗一段時間嘅家庭尤其重要。
⚠️第三,EOI 不再「兩年歸零」。
現行制度下,EOI 如果兩年內未獲選就會到期。
新制度實施後,EOI 不再因兩年期限而自動失效。申請人只需要每兩年確認仍希望留在 pool,並確保資料保持最新,便可以繼續排隊,而且毋須支付額外費用。
⚠️第四,8月11日仲有最後一輪現行制度 selection。
下一輪 Parent Resident Visa EOI selection 將於 2026年8月11日 按照現行制度如期進行。
之後新制度於 10月5日正式生效,第一輪 Hybrid Selection 則安排於 11月10日。
🙋🏻♂️【EC Immigration 提醒】
今次改革改變嘅係 EOI 如何獲選及取得 Invitation to Apply(ITA),並無放寬 Parent Resident Visa 本身嘅申請資格。換言之,申請人及 Sponsor 仍然需要符合現行 Parent Resident Visa 要求,包括相關 sponsorship、收入及其他 residence requirements。
另外,雖然「排隊制」令等待次序更加清晰,但每個財政年度仍然最多只可批出 2,500個 Parent Resident Visas。INZ 亦明確指出,由於需求預計仍然高於年度名額,排隊並不等於短期內一定獲選,部分家庭仍可能需要等待相當一段時間。
對於已經有 EOI 嘅家庭,現階段一般毋須重新遞交。 INZ 將於新制度實施前進一步公布 transition arrangements,並會在 10 月 5 日新制度生效後,向現有 EOI holders 提供排隊位置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Immigration New Zealand|Changes to the Parent Resident Visa Category
04/08/2026
【乙型肝炎 B 及 C 患者佳音】
紐西蘭移民局宣布,自 2026 年 8 月 3 日 起,乙型肝炎(Hepatitis B)及丙型肝炎(Hepatitis C) 已正式從 Resident Visa(居民簽證)「高醫療成本疾病(High-Cost Health Conditions)」名單中移除。
此項政策調整反映現時乙型及丙型肝炎的治療成本已大幅下降,因此,申請人將不再因患有乙型或丙型肝炎,而自動被視為未能符合「可接受健康標準(Acceptable Standard of Health, ASH)」。
今後,移民局的醫療評估人員將根據每位申請人的實際健康狀況及個別醫療情況作出評估,而非僅因診斷患有乙型或丙型肝炎便作出不利判斷。
此外,移民局亦同步更新了高醫療成本疾病名單中部分疾病的描述,包括:
⚠️重大精神疾病及/或成癮問題(Major psychiatric illness and/or addiction):僅限於需要大量持續支援的個案才會列入高醫療成本疾病。
⚠️嚴重自體免疫疾病(Severe autoimmune disease):更新措辭,以反映現時已有更多治療成本較低的治療方案。
⚠️腎臟及肝臟疾病(Renal and hepatic disorders):修訂相關描述,使其更準確反映原本希望涵蓋的疾病範圍。
紐西蘭移民局表示,是次修訂旨在為申請人及醫療評估人員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並確保只有真正可能對紐西蘭醫療或教育系統造成重大成本或資源需求的健康狀況,才會被列入高醫療成本疾病名單。
【EC Immigration 觀點】
在我過去十多年的紐西蘭移民顧問執業經驗中,曾遇到不少居民簽證申請人因患有乙型肝炎,而被認為未能符合「可接受健康標準(ASH)」,最終需要提交 Medical Waiver(醫療豁免) 申請,增加申請時間、複雜程度及不確定性。
今次政策調整,意味著乙型及丙型肝炎將不再自動被視為高醫療成本疾病。雖然移民局仍會按個別情況進行醫療評估,但相信對不少申請人而言,將可減少因乙型或丙型肝炎而需要申請 Medical Waiver 的情況,對居民簽證申請無疑是一項非常正面的消息。
不過,每宗個案的健康狀況、病情控制、肝功能及專科醫生意見等因素仍有可能影響最終評估結果。如對自身健康狀況是否會影響紐西蘭居民簽證申請有疑問,建議於遞交申請前先尋求專業移民意見,以制定最合適的申請策略。
06/07/2026
又一宗 Parent Resident Visa(父母團聚居民簽) 收到 Approved in Principle(AIP)預批信。
時間線如下:
22 April 2025:遞交 EOI
11 November 2025:收到 ITA
09 January 2026:INZ 收到 Resident Visa 申請
19 May 2026:INZ 要求補充同居證明材料
06 July 2026:收到 AIP 預批通知
Parent Resident Visa 不是交表後等結果咁簡單,中間涉及 EOI 、ITA、正式居民簽申請、擔保人資格、收入要求、家庭關係證明、同居/婚姻證明 、健康品格要求等多個環節。
每一步文件準備和時間安排都需要謹慎處理。
遞交EOI有黃金時間,有經驗的顧問會懂。有關同居證明方面,感謝客戶很早的時候就跟我合同鎖定,容許我有更早更充裕的時間,指導父母去準備並定期檢查,要不然收到ITA後再準備,往往比較困難。
恭喜客戶完成重要一步。接下來只需要按移民局要求完成護照驗證及 ESOL 英語課程安排,便可等待正式簽發 Resident Visa。
05/07/2026
每一宗申請,都是一份信任。
自 2014 年取得紐西蘭持牌移民顧問資格以來,我一直專注於協助客戶處理各類紐西蘭簽證及移民申請。
由 2024 年成立 EC Immigration Services Limited 至今,公司已協助處理 136+ 宗移民事務;而回顧整個執業生涯,累積協助的簽證及移民申請已超過 1,500 宗(估算)。
這些申請涵蓋:
- 學生簽證(Student Visa)
- 訪客簽證(Visitor Visa)
- 工作簽證(Work Visa)
- 技術移民及各類居民簽證(Residence Class Visas)
- 僱主認證(Employer Accreditation)
- 以及其他紐西蘭移民事務
當中包括早期透過 INZ Online、現行 ADEPT 系統,以及 INZ Online 推出前以紙本遞交的申請(包括 Parent Resident Visa 等)。
每一宗申請背後,都代表著一位客戶、一個家庭,甚至是一段人生的新開始。
感謝每一位客戶、合作夥伴及朋友一直以來的信任與支持。
未來,我仍會秉持 專業、誠信、客戶為本 的原則,繼續為更多家庭及企業提供高質素的紐西蘭移民顧問服務。
18/06/2026
今天 INZ 發布了 Amendment Circular,關於 2026 年 8 月 24 日起 SMC 技術移民新制度的條文,基本上可以理解為「正式條文版本」已經出來了。
不過,我自己看完後,仍然覺得有些細節需要進一步消化,甚至可能之後還需要等 INZ 透過 Visa Pak 或 operational guidance 再作補充。
例如:
1. New Zealand Bachelor’s degree 是否一定要三年都在新西蘭完成?
新制度下,New Zealand Bachelor’s degree 是 5 points,Overseas Bachelor’s degree 是 4 points。但目前條文看起來,似乎未有很明確說明:如果申請人透過 credit transfer / cross-credit 的方式,把海外 diploma 或部分本科學分轉到新西蘭,最後只在新西蘭完成 1 年或 1.5 年,並獲頒 New Zealand Bachelor’s degree,是否仍可按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 claim 5 points。
這一點,我暫時會保持審慎態度。表面上看,重點可能是最終獲頒的 qualification 是否屬於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但實際個案仍然需要看成績單、學習地點、轉學分比例、課程結構,以及 INZ 後續是否再作說明。
2. New Zealand Master’s degree without Bachelor 的路線
新制度明確保留一個例外:如果申請人完成 New Zealand Master’s degree,即使沒有 Bachelor degree,仍然可以取得 5 points。
但這不代表「讀完 Master 就一定可以移民」。申請人通常仍需要再加 1 year 合資格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才有機會湊到 6 points。
3.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的日期計算要非常小心
今天我用一個工簽客戶的情況重新算了一次,發現這點很容易被忽略。
例如:如果申請人是 New Zealand Bachelor’s degree,本身有 5 points,需要再用 1 year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補 1 point。
假設申請人從 2025 年 9 月 1 日開始,時薪達到當時適用的 SMC wage threshold,即 $33.56/hour,並且工作一直符合 skilled employment、full-time、合法工作及相關證明要求。
那麼,由 2025 年 9 月 1 日開始計,最快需要到 2026 年 8 月 31 日才完成完整 1 年。
所以,最早通常應該是 2026 年 9 月 1 日或之後,才可以依賴這 1 year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去 claim 1 point。
差一日,都可能有風險。
4. 工資門檻上升後,不一定要重新追新門檻,但轉工就要小心
例如 2026 年 3 月 9 日起,SMC wage threshold 由 $33.56/hour 上升至 $35.00/hour。
如果申請人已經在 2025 年 9 月 1 日開始累積合資格工作經驗,之後沒有轉工,收入也沒有跌穿當初適用的 $33.56/hour,該段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通常可以繼續累積,不需要因為新門檻變成 $35.00/hour 就自動重新追新門檻。
但如果申請人在 2026 年 3 月 9 日後轉工,新工作一般就要符合轉工時適用的新 SMC wage threshold。也就是說,如果當時門檻是 $35.00/hour,新工作就需要達到或高於 $35.00/hour,並同時符合 skilled employment、full-time、合法工作及相關證明要求,工作經驗才可繼續累積計算。
5. Genuine employment 的審查會更清晰
今次條文亦進一步寫清楚 skilled residence 下 genuine employment 的要求。簡單講,工作不能是為了辦簽證而製造,必須是真實 available and ongoing,並且有 genuine need to be based in New Zealand。
如果 job offer 是透過申請人、agent 或第三方向僱主付款換取,該 employment 不會被視為 genuine。
這點對真正正常工作的申請人影響不大,但對買賣 offer、虛高職位、親屬公司安排、無實際營運或職位內容與公司規模不相符的案件,風險會更高。
Anyway,我今天加班整理了一份 13 頁的新制概括,內容包括:
*SMC 三條 pathway 如何區分
*New Zealand Bachelor 與 Overseas Bachelor 的分數差異
*Level 8 / Level 9 學歷與 Bachelor degree 的關係
*New Zealand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如何計算
*SMC wage threshold 變動後如何影響工作經驗累積
*Red List / Amber List 對 pathway 的限制
*Genuine employment 新定義
資料來源包括 INZ Amendment Circular 2026-16、Appendix 17、Appendix 21、Appendix 22、Appendix 23,以及 INZ News Centre 公開資料。
如果想要備份,可以留言或私訊我。
放心,我不會天天追著你問要不要辦理,因為我真的沒有那麼多時間。
但如果你是想認真了解自己是否有機會走 SMC、Work to Residence、Green List 或其他 pathway,可以再安排時間作個別評估。
以上內容只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移民建議。實際是否符合申請要求,仍需按個人學歷、工作、工資、職位、英文、健康、品格及家庭情況作個別評估。
17/06/2026
INZ 公佈 SMC 技術移民及 Work to Residence 最終修改細節,將於 2026 年 8 月 24 日生效。
今次更新主要針對 Skilled Migrant Category Resident Visa(SMC),同時調整 Work to Residence(WTR) 相關工資門檻規則,包括 Green List Tier 2、Care Workforce 及 Transport sector pathway。
1. SMC 工資門檻規則更清晰
由 2026 年 8 月 24 日起,大部分 SMC 申請人只需要符合一個工資門檻。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只需符合其開始累積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時適用的工資門檻,而不是遞交居民簽證申請時最新的較高門檻。
如果申請人在工作簽證批出後 5 個月內開始相關 skilled employment,即使期間工資門檻上調,仍可使用工作簽證批出當日適用的工資門檻。
這項安排令申請人更容易預計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減少因政策或工資門檻上調而受影響的不確定性。
2. Work to Residence 工資規則同步調整
WTR 申請人亦可使用其工作簽證批出時,該職位適用的工資標準開始累積工作經驗,前提是申請人在簽證批出後 5 個月內開始達到該工資水平。
即使之後該職位的工資要求上升,申請人遞交居民簽證時一般不需要符合最新較高工資,只需繼續符合當初開始累積工作經驗時適用的工資水平。
但 WTR 仍然維持基本要求:申請人必須在遞交居民簽證前 30 個月內,完成 24 個月的新西蘭合資格工作經驗。
3. 學歷證明要求更明確
如申請人以 Level 8 或 Level 9 學歷申請加分,除非是以 新西蘭 Master’s degree 申請 5 分,否則需要同時持有相關 Bachelor’s degree 或等同的本科學歷。
申請人需要提供本科及更高學歷的證明文件。本科學歷通常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海外學歷一般需要 IQA,除非該學歷列於 LQEA 豁免清單。不過,作為 supporting qualification 的本科學歷不需要 IQA。
另外,LQEA 亦會配合新 SMC 分數制度更新:Bachelor’s degree 分數由 3 分升至 4 分;Master’s、Doctoral degree 維持不變;Washington Accord 及 Sydney Accord 認可學歷亦由 3 分升至 4 分。
4. Trades and Technician pathway 更新
Trades and Technician pathway 申請人需要持有相關 Level 4 或以上學歷,並且該學歷需要獲 NZQCF 認可。
新西蘭本地學歷必須至少有 120 credits。若較低級別學歷是較高級別學歷的入讀前提,相關 credits 可以合併計算。
海外學歷方面,只要 IQA 評估為 Level 4 或以上,則不再要求必須達到 120 credits。這對海外技工或技術類學歷申請人相對有利。
5. 自僱經驗不能用於兩條新 pathway
在新的 Trades and Technician pathway 及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pathway 下,自僱經驗不能用作證明 directly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INZ 認為自僱雖然可能有稅務紀錄,但工作內容、技術程度及真實性有時較難獨立核實。因此,為維持政策完整性,自僱經驗將不被接受。
6. 加強 genuine employment 要求
INZ 亦更新了 skilled residence visas 對 genuine employment 的定義,包括 SMC、WTR 及 Straight to Residence。
僱主提供的工作必須是:
available and ongoing,即真實存在並持續;
genuinely need to be based in New Zealand,即該職位有真實需要在新西蘭本地進行。
這些要求大致與 AEWV 對 genuine employment 的定義一致。對大部分正常申請沒有影響,但如果 INZ 對工作真實性有嚴重疑慮,將有更清晰的依據拒簽。
簡單理解
今次更新整體方向是:
工資門檻更穩定、學歷要求更清晰、海外技工學歷稍為放寬,但自僱經驗及假工作安排會被收緊。
對真正有合資格工作、工資達標、學歷及工作經驗清晰的申請人來說,政策變得較容易預測;但對依賴模糊工作經驗、自僱經驗或可疑 job offer 的申請人,審查會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