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3
??為什麼音樂家的作品名稱全是奇怪的編號??
喜歡聽古典音樂的朋友會發現,很多作品名稱後面都有一個尾碼, 例如
J.S.Bach English Suites No.6 in D Minor BWV 811
Mozart Piano Sonata in C major K.545
今天我們大家就一起來探討作品的編號規則,因為記住這些編號之後,查找音樂或者樂譜可能會更方便哦~
最常見的記號是Op.或Opus,拉丁語的意思是"作品",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作品第一號)。 這大概是起源于17世紀初,樂譜的出版商為了區別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而標上記號,這就是Op.記號的由來。
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數首樂曲,則用No.(Number的縮寫)表示不同的曲目。如Op.1 No.2,表示第一號作品中的第二首。
不過, Op.標記也有問題,例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由不同出版商出版,而不同出版商有不同的Op.序號。因此會出現某作品在一個出版商這裡標記為Op.3,在另一出版商標這裡標記為Op.8,甚至在第三個出版商那裡標記為Op.6,這樣顯然會造成混亂。這時,對所有作品重新編號又成為學者們的一項工作了。近兩百年來越來越多學者研究前人的音樂作品。這些學者為研究這些作曲家的作品,列出他們所有作品進行研究甚為重要。
由此就產生如BWV、D等編號,這些編號往往是提出新作品編號的學者名字的代表字母。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這時多由出版商從方便的角度為作品編號。這種編號不能如實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後順序。
如舒伯特的作品編號由奧地利音樂學家多依奇(Otto Erich Deutsch,1883-1967)重編,以D為標記。
莫札特的作品編號由克歇爾編成,以K.或K.V.(Kochel- 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克歇爾編號”)的標記,1862年起使用,後又以A.愛因斯坦於1937年修訂,以K3為標記,再以瑞士音樂家基格林(Franz Giegling,1921-1964 )年修訂,以K6為標記。
J.S.巴赫的作品編號由德國音樂學家W.施米德(Wolfgang Schmieder,1901-1973)編成,以BWV(德文Bach-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巴赫作品編號”)為標記,1950年起使用。
斯卡拉蒂的作品分別由義大利鋼琴家朗戈(Alessandro Longo)、美國古鋼琴演奏家柯克派翠克(Ralph Kirkpatrick)和義大利音樂家佩斯特利(Giorggio Pestelli)編成,分別用三人姓氏第一個字母L.K.P.為標記。
韓德爾——《哈雷版韓德爾全集》(Hallische Handel Avsgabe)受"韓德爾協會"編輯(1955),以HHA標記。
海頓採用荷蘭音樂編目學家霍博肯(Anthong van Hoboken)的編號,按體裁分32類於1957-1971編訂,以 Hob.標記。
李斯特的編號分為兩種:一是由德國指揮家兼作家拉貝(P.Raabe)於1931年編訂,以R為標記;二是由英國音樂兼作曲家塞爾(H.Searle)於1970年編訂,以S為標記。
巴托克的編號分為兩種,一是他自己的編號(即一般的作品編號);二是匈牙利作曲家兼音樂學家佐羅西(A.Szollosy)的編號,標記為SZ。
除上舉作曲家外,其他作曲家的作品編號通常採用Op.標記。他們是蕭邦、孟德爾松、舒曼、勃拉姆斯、柴科夫斯基、格裡格、莫什科夫斯基、德彪西和斯克利亞賓。
而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
拓展閱讀不同版本之間有什麼差異
1、同一首樂曲在不同的出版物中出現差異,就產生了不同的版本。
2、版本的差異,有音符、力度、速度、表情用語、奏法、指法、踏板以及小節數等諸多方面,這是由於歷史上作曲家修改、鋼琴家演奏或出版者編訂過程產生的。
3、當鋼琴家的演奏技巧和風格都已經比較成熟了,會選擇"原汁原味"的Urtext版。"Urtext"這個德文字的意思是"原始文槁"。翻譯成中文又叫"原版"、"淨版",就是說完全根據原稿未經後人編訂及解釋的版本。它可説明我們正確地領會和掌握作曲家作品的原始風貌。
本文引用上海世紀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