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20
(一)否決財政預算案
35+眾說紛紜。筆者本來想以一篇文章盡量疏理支持和反對35+的論點,但在下筆的過程才發覺其實一個論點的辯駁已經足以寫成一篇文章了。所以這篇文章,筆者只會集中討論第一個想到的論點——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否迫使政府答應五大訴求。
財政預算案只需過半數議員贊成便可通過,若果非建制議員議席過半而共同投下反對票,財政預算案便會遭到否決,政府就會因缺乏財政資源而被迫停擺。因此,如果35+達成而政府不想被立法會迫使停擺,便需要答應五大訴求,令非建制議員轉而支持預算案,以確保政府有開支維持日常運作。
看此簡單的道理,其實並不是這麼簡單。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財政預算案遭到否決的話,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在解散立法會與完成補選這一段空窗期期間,政府可以按基本法第五十一條,以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準臨時短期撥款以維持政府的一般運作,政府短期內並不會停擺。
然而,行政長官不能無限次解散立法會以制造空窗期批準臨時撥款。按基本法第五十二條,若重選後的立法會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必須辭職。同時,我們假定非建制議員目標一致,不只是否決林鄭任下的預算案,而是無論誰擔任特首,都會否決預算案直至新政府答應五大訴求。如是者,如政府不答應五大訴求,政府永遠都不能得到財政資源,會長期被停擺。
這個手段是合理的,而且否決權是憲法賦予議員的權力,這甚至是合法的。但在此之前,即使35+能被達成,即是議會內有三十五個或以上的非建制議員,你還能相信泛民議員嗎?
- 泛民議員還可信?-
筆者對於一眾非建制議員能「共同反對」政府十分有保留。在表決沙中線追加撥款中,有多達十名泛民議員缺席投票。在二零一七年,鄭松泰議員提出調查選舉事務處遺失選民資料,最後議案以二十五票贊成二十五票反對遭到否決。如果涂謹申、楊岳橋、許智峰三人中有一個出席投票,議案便會獲得通過。傳统泛民議員經常缺席投票而反勝為敗,已經不是新鮮事,如果連人都不在議事廳,如何反對?
泛民議員會為自己辯護,他們會說在關鍵投票時便會保證在席,但何謂關鍵?投票是議員的基本責任,細看泛民議員的出席率,會計界梁繼昌、衛生服務界李國麟,以及「內會英雄」郭榮鏗,三位泛民議員包辦「缺席次數最多」的頭三位,出席率只有約百分之二十五。而就算泛民議員在所謂「關鍵投票」例如表決財政預算案時在席,我們還要看看泛民議員過去如何「反對」政府。
二零一八年,民主黨反對由鄭松泰議員提出的「設立警員操守資料庫」議案,民主黨當時稱「警隊有恒之有效的處罰機制」,因此設立資料庫多此一舉。結果,自反送中運動,香港人才醒悟這個「恒之有效」的監警會是無牙老虎;二零一九年,公民黨梁岳橋、陳淑莊、譚文豪對東北七項多達一百五十億的工程撥款投下贊成票,為政府的大白象工程護航。
在二零一九年表決財政預算案的大會上,屬於泛民主派的衛生服務界李國麟投下贊成票,他說是因為預算案增加了醫療界開支。教育界葉建源表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對教育的撥款從善如流,於是投下贊成票。功能組別議員的權力授權於業界,要保住議員席位,就必需顧及其業界的利益,而非廣大香港人對追求五大訴求的意願。政府只要在財政預算案加入對不同行業的資源撥款,作為功能組別的非建制議員便會進退兩難,難以共同反對財政預算案。
這時候,泛民議員會再次為自己辯護。郭榮鏗在港台節目中指出,他認為在反送中運動爆發之前,香港還未陷入撕裂局面,議會仍然處於有傾有講、理性討論的狀態,因此有時在討論之後,他選擇妥協讓步,為大局著想投贊成票。
不過首先,何解郭榮鏗會界定反送中之後才算是「撕裂」?自二零一四年雨傘運動,香港便分成裂黃藍陣容。自雨傘運動,警民關係便開始轉差。二零一六年,政權一口氣DQ 六位議員,難道當時的香港和議會便不是分裂?
其次,即使反送中運動爆發之後,泛民議員葉建源、莫乃光、李國麟、梁繼昌和郭榮鏗對任命「紅官」張舉能為首席大法官投下贊成票。意思就是,即使香港已經如郭榮鏗所講「撕裂」了,郭榮鏗仍然是抱著「以大局著想」、「妥協讓步」的心態,投贊成票支持政府。
- 踢走泛民不就可以了嗎?-
回到本文的重點,究竟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否迫使政府答應五大訴求?筆者認為手段沒有問題,問題在於人,在於這個手段由甚麼人去執行。筆者不滿的是泛民現任議員的出席率及投票意向,筆者是不信任現任泛民議員能夠同仇敵氣共同反對政府。那麼踢走傳统泛民,把素人、真本土的候選人選入議會,不就能解決問題了嗎?
早前的衛生服務界初選,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成功擊敗現任議員李國麟。過往表現欠佳的李國麟指服從選舉結果,將不會參選今屆立法會。九龍西初選黃碧雲得票排第七,並宣佈不會競逐連任,看似民主派初選為爭取35+踢走眾多議會毒瘤,但毒瘤之多,又如何踢得走全部呢?
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林卓廷、公民黨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以及范國威皆在民主派初選出線。筆者並非奢求每一位議員都會毫無底線和包袱地以任何手段(all means necessary)進行議會抗爭,而是憑這一班老泛民的出席率及投票記錄,實在難以說服筆者信任他們每一位都會共同反對政府。甚至民主黨拒絕簽署「抗爭派立場聲明」,不願作出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承諾,只會「積極」運用否決權。
- 你是否忘記了功能組別 -
然後,我們不難發現議會中更大的毒瘤,是功能組別的議員。出席率最低以及贊成任命紅官張舉能的法律界郭榮鏗宣佈競逐連任。屢次投票支持政府的教育界葉建源宣佈參選,同時拒絕參與民主派協調或初選。土木工程師素人黃偉信出戰工程界,挑戰建制派議員盧偉國。然而,這位黃絲素人接受訪問時則表示「現非攬炒時機」,不反對明日大嶼計劃,強調自己以專業角度判斷事情,與其他民主派立場非鐵板一塊。
若功能組別依舊存在,不但立法會選舉不是一個民主選舉,而且能被選入立法會的非建制議員更難以共同反對政府。筆者還未討論DQ這一點,若果選舉主任在選前DQ候選人,候選人大可以派出plan B,或以初選落後的名單補上。黃絲人數不會突然減少,因此在比例代表制之下,所謂黃營的議席數目應該也不會減少,DQ不一定會影響35+能達成與否。
然而,議席數目不變,變的是人,試想想三十五個楊岳橋和三十五個黃之峰的分別。所以即使DQ沒有令議席數目減少,亦會令到意志堅定、墨落無悔的候選人不能進入議會。更差的情況,是港共政權眼見35+達成而硬生DQ 到35–,所以要達到35+很難,再要把堅決反對政府的候選人送入議會更是難上加難。
否決財政預算案不能達到五大訴求 -
筆者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個手段合理兼合法,但前提是不單35+要成功,三十幾位非建制議員更要共同反對政府。出於對現任議員的不信任,以及認為35+難以達到,所以筆者最後認為反對財政預算案並不能迫使政府答應五大訴求。